《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壹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關於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關於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55號)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
法律依據:
《關於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為貫徹落實《中***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精神,嚴格落實過渡期內“四個不摘”的要求,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壹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關於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關於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55號)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