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988號+01號)
印花稅稅率表:
5.稅目:財產租賃合同
稅率: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貼花。稅額不足壹元的,就貼壹元。
企業采用匯總支付後,大量小額業務積累,無形中忽略了需要支付壹塊錢的業務。所以匯總納稅並不僅僅是把金額加起來乘以稅率。
誤區二:只有簽訂了書面合同才需要貼花?
隨著電子商務的廣泛應用,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利用互聯網簽訂合同。因此,電子合同的使用範圍正在逐步擴大。那麽電子合同需要不貼花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62號)
1.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署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因此,貼花不僅僅是簽訂書面合同所需要的。
誤解3:金額不確定的合同不需要貼花?
很多建安企業在簽訂合同時沒有具體金額,費用要在竣工結算後才能確定,所以無法計算印花稅。那麽,如果沒有明確的合同金額,是不是就不用貼花了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第198825),4。壹些簽訂時無法計算的技術合同和租賃合同如何貼花?
有的合同簽訂時無法確定稅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按銷售收入的壹定比例收取或按期限分成利潤;財產租賃合同只規定月(日)租金標準,但沒有租賃期限。對於這種合同,可以在簽訂時加蓋固定金額五元的章,然後在結算時按實際金額征稅補貼。
所以金額不確定的合同也要蓋章。
誤區四:不貼花不按時履行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988號+01號)
第七條應稅憑證應當在記賬或者收款時加蓋印花。
誤區五:多交的印花稅可以退還或沖抵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稅字第24號)第二十四條。1988255),凡多貼郵票的,不得辦理退稅或抵扣。
此外,修改後印花憑證金額增加的,增加部分由印花補貼。
誤解6:壹份合同只需要壹朵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3。換貨簽訂的合同應如何適用印花稅票?
在商品買賣中,以物易物所簽訂的合同是體現買賣雙重經濟行為的合同。在這方面,應根據合同中包含的購銷總額來計算稅收貼花。合同沒有規定金額的,按照合同規定的購銷數量和國家報價或者市場價格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在繳納印花稅時,應當區分合同所反映的經濟行為的數量和性質,以確定貼花的數量和金額,保證印花稅的足額繳納。不能簡單的認為“壹份合同只需要貼壹次花”。
誤區七:只要買了足額的印花稅票,就完成了納稅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988號+01號)
第五條印花稅由納稅人按照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並據此購買和粘貼印花稅票繳納。
第六條稅收票證應附在完稅憑證上,由納稅人在每張稅收票證的騎縫上加蓋作廢或註銷印章。
已粘貼的郵票不得重復使用。
因此,僅僅購買全額印花稅票並不視為完成納稅義務,應當在騎縫處粘貼並加蓋印章進行註銷或提取,從而完成納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