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訪問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官網,完成賬號註冊及實名認證;
2. 個體戶使用自然人身份登錄,企業使用企業身份登錄;
3. 登錄後進入辦稅事項,選擇普通電子發票開具;
4. 點擊新增發票,根據要求填寫必要信息;
5. 選擇對應的業務所在地稅務局;
6. 錄入付款方信息,包括企業名稱、稅號、銀行賬戶等;
7. 填寫收款人信息;
8. 在開票項目中選擇運輸項目,並選擇適用情況;
9. 選擇運輸合同印花稅;
10. 開票完成後,電子發票將保存在平臺上,供查詢、打印和下載使用。
電子發票的基本概念:
1、電子發票的定義:電子發票是指以電子方式存儲的發票信息,具有法律效力、財務憑證功能的電子憑證;
2、電子發票的特點:電子發票具有不易偽造、便於保存、易於傳輸和處理等特點;
3、電子發票的類型:根據使用場景和開票主體,電子發票可以分為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等;
4、電子發票的使用範圍:電子發票適用於各種商品銷售、服務提供等交易活動;
5、電子發票的法律效力: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作為稅務申報和財務核算的依據。
綜上所述,廣東電子發票的開票流程包括訪問官網註冊認證、登錄選擇發票類型、填寫發票和付款方信息、選擇業務地稅務局和運輸項目、計算印花稅,最終完成開票後電子發票可在平臺上查詢和下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十四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關於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受票試點工作的公告》
第二條
“全電”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紙質發票相同。其中,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帶有“普通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普通發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