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賬代繳:職工醫保參保人可使用醫保卡內余額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繳納居民醫保費。
2、手機繳費:“廣西稅務12366”微信公眾號、微信城市服務、支付寶市民中心、銀聯“雲閃付”等線上渠道繳費。
3、簽約扣費:簽訂“委托金融機構扣費協議”通過銀行扣費。
4、櫃臺繳費:稅務部門合作的銀行櫃臺(農信社、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光大銀行、郵儲銀行、交通銀行、桂林銀行、柳州銀行、農業銀行、北部灣銀行)或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
5、其他代收:農村金融服務點、已部署移動智能終端機的社區及村委、大中專院校等單位代收。
參保登記方式和去年基本壹樣,對於集中參保期前正常參加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且符合2024年度參保條件的對象,視為續保人員,默認按原參保類別繼續參加2024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直接辦理繳費手續。
繳費時間及待遇享受條件:
1、連續參保繳費。城鄉居民在集中繳費期繳納2024 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可從 2024 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初次參保繳費。初次參保城鄉居民在集中繳費期繳納2024 年度保費的,可從2024 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繳納2024 年度保費的,從足額繳費後次月1日起開始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中斷參保繳費。中斷繳費1年以上續保繳費的,在集中繳費期繳納2024年度保費的,從 2024 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集中繳費期之後繳納 2024 年保費的,從足額繳費後第 3 個月 1日起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職工醫保中斷繳費 3 個月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不設享受等待期,從參保繳費當月1日起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4、逾期參保繳費。城鄉居民逾期繳費的,足額繳納當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後,從次月1日起開始享受新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5、新生兒參保繳費。新生兒在出生後3個月內參保繳費的,從出生之日起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綜上所述,2024年度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380元/人/年。2024 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按照每人不低於380 元的標準繳納;國家對個人繳費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個人繳費應在規定的繳費期限內按年度繳納。除新生兒外,城鄉居民在2024年7月1日至12月 31日參保繳費的,應由個人壹次性繳納當年財政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