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檢查: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婦科(已婚)檢查(按體檢表逐壹檢查)。
(2)實驗室測試:
1,血常規
2、尿常規
3、肝功能:SGPT、蛋白質、HBSAg。
(1)單純HBSAg陽性患者乙肝三株復檢;
(2)單純SGPT異常者(HBSAg陰性)允許每周復查壹次。
(3)專項檢查:
1,肝膽超聲。
2、胸片(如有疑問,加拍胸片)。
3、必要時增加心電圖、超聲心動圖。
錄用國家公務員的體檢項目和標準:
1,器質性心血管疾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等。)不能就業。
2、體檢中,遇有下列情況,排除心臟病的合理改變,可以錄用:
(1)聽診時心臟無病理性雜音。
(2)意外早搏每分鐘應少於6次(有心肌炎病史者嚴格控制)。這種情況體檢時要做下蹲試驗,做心電圖檢查排除“心肌病”。
(3)心率在每分鐘50次到110次之間。
3、血壓在以下範圍,可以錄用:
收縮壓12.00-18.66千帕(90毫米汞柱-140毫米汞柱)。
舒張壓6.00-12千帕(60毫米汞柱-90毫米汞柱)
4.單純性缺鐵性貧血,男性血紅蛋白高於9g /dl,女性高於8g /dl,可錄用,其他血液病不能錄用。
5、患過肺結核,屬於下列情況的,可以錄用:
(1)原發性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治愈後硬結已穩定,觀察壹年無變化。
(2)所有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心包結核等。)治愈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縣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仍無變化。
(3)淋巴結核無癥狀。
6、患有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者,不能錄用。患有慢性支氣管炎(連續三年以上,每年持續兩個月以上),不能上崗。兒童期患過支氣管哮喘,以後沒有復發的可以就業。
7、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已愈合,壹年內無出血史,壹年以上無癥狀者可就業(潰瘍病形成幽門狹窄,不能就業);胃次全切除術或腸部分切除術後壹年,無復發,無後遺癥,不影響功能。
8.乙肝兩對半顯示“大三陽”和肝功能異常雖然是“小三陽”的人,以及丙肝、丁肝患者,不能上崗。
9.既往無肝炎病史,肝臟在肋緣下2cm以內,柔軟壓痛,肝功能正常者均可錄用。脾在肋下1cm以內或肝脾同時觸及。經過b超檢查,正常人可以就業。
10.體檢發現的各種惡性腫瘤患者不能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