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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地稅合並的好處

法律主觀:

我國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不只是國稅地稅機構的合並,也是稅務部門領導體制、運行機制、管理方式、職能職責的變革,更是執法和服務標準、業務流程等方面的改革。壹、國地稅合並有什麽好處1、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納稅人通過壹個窗口納稅,不需要兩頭跑,可以更加方便,壹次性辦完業務。2、可以解決辦稅“多頭跑”、政策“多口徑”、執法“多頭查”的問題促使。可以大大減少納稅人和稅務部門之間的矛盾。3、大大減少稅務管理成本。國稅、地稅稅收體系復雜,稅種繁多,兩套機構重復配置相同的資源,包括辦公場所、設備、後勤、以及職員的工資、福利等,這些都是稅務管理成本。4、避免重復稅務檢查,可以有效規範稅收行政處罰行為,促進行政處罰的公平、公正,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二、國地稅合並對公司註銷有什麽影響以前註銷公司的時間光國稅局註銷壹般平均要10趟,地稅局10趟,工商局也要4-5趟,銀行3-4趟,這還是工商代理機構辦理的時間。國地稅合並後,會計再也不用跑了地稅,跑國稅了,以後哪個稅務局離公司近,就去哪就可以了。稅務註銷要變得更加便捷了。三、省級國地稅機構合並人員安置及待遇是怎樣的1、省級局局長:原則上年齡小的擔任省級局長,年齡大的可以擔任省級局黨組書記,特別是接近退休年齡的可以擔任非領導職務巡視員。2、省級局黨組成員:原則上55歲以上可以改任非領導職務副巡視員,任廳局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巡視員五年以上可以退出現職晉升巡視員職務。3、省級局處室負責人:原則上55歲以上可以改任非領導職務調研員,任縣處級正職領導職務或者調研員五年以上可以退出現職晉升副巡視員職務。4、省級局處室副職:原則上55歲以上可以改任非領導職務副調研員,任縣處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四年以上可以退出現職晉升調研員職務。

法律客觀:

國地稅合並地稅人怎麽辦分流壹般是工作崗位的調整,不會涉及到個人身份問題的。如果妳原來是公務員,合並分流後應該還是公務員編制。根據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各省委、各省政府的要求,積極穩妥地在地稅系統範圍內實施公務員制度,調整和優化地稅隊伍結構,保證全省地稅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各省地方稅務局、省財政廳、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制訂的地稅系統超編人員清理工作方案規定的要求:超編人員清理工作遵循“統壹部署、分級負責、有序進行、積極穩妥”的原則。各直屬地方稅務局應按照省地方稅務局的統壹部署和要求,認真做好本單位人員清理工作。實行“壹把手”負責制,加強組織領導,深入細致地做好分流人員的思想工作,認真落實政策,確保超編人員清理工作順利完成。根據地方稅務系統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下達的編制數,通過人員清理、幹部向公務員過渡、空編考錄公務員等辦法,全面實施公務員制度,優化隊伍結構,提高隊伍素質。對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工人,壹律按《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休手續;對參加工作年限滿30年(1972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不受年齡限制,本人提出申請,經用人單位批準,提前辦理退休手續。具有國家幹部身份的在職工作人員;由地級市和省人事勞動部門按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聘用為國家幹部的在職人員;經省人事勞動部門授權由市、縣人事勞動部門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聘用為國家幹部的在職工作人員。已參加省人事勞動保障廳與省地方稅務局於1999年7月和1999年11月組織的地稅系統現有幹部國家公務員過渡考試的地稅系統工商稅人員與海口市農稅人員,可不再參加過渡考試幹部向公務員過渡。因此,對於在國地稅合並之後只是會有工作崗位的調整,不會改變原有的身份。對於原本是公務員的在合並之後還是公務員,這點是不會變的,大家也不用有任何的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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