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6]105號
海關總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部分國家儲備商品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壹、對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儲糧總公司)及其直屬糧庫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免征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對中儲糧總公司及其直屬糧庫資金賬薄免征印花稅,對其經營中央儲備糧(油)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征收;對中儲糧總公司及其直屬糧庫經營中央儲備糧(油)業務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中儲糧總公司用於轉儲備和輪換以及履行政府承諾而組織的進口糧(油),照章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所納稅款由中央財政金額退付,具體退付辦法按《關於對部分進口商品予以退稅的通知》[(94)財預字第42號]執行。
二、對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儲棉總公司)及其直屬棉庫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免征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對中儲棉總公司及其直屬棉庫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對其經營中央儲備棉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征收;對中儲棉總公司及其直屬棉庫經營中央儲備棉業務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對華商儲備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華商中心)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免征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對其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對華商中心經營中央儲備糖、肉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征收;對中國糖業酒類集團公司、華商中心直屬的國家儲備糖庫和中國食品集團公司直屬的國家儲備肉庫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免征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對其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對華商中心、國家儲備糖庫、國家儲備肉庫經營中央儲備糖、肉業務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對中國鹽業總公司國家直屬儲備鹽庫經營中央儲備鹽業務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五、享受上述稅收政策的國家直屬儲備糖庫、肉庫、鹽庫的名單詳見附件。
六、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74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11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華商儲備商品管理中心及國家直屬儲備糖庫和肉冷庫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鹽業總公司直屬國家儲備鹽庫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57號)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
附件:國家直屬儲備糖庫、肉庫、鹽庫名單
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國家直屬儲備糖庫、肉庫、鹽庫名單
壹、國家直屬儲備糖庫
1.魏善莊國家直屬儲備糖庫(北京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2.塘沽國家直屬儲備糖庫(天津中糖物流公司、中糖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塘沽分公司)
3.西營門國家直屬儲備糖庫(天津中糖華豐物流有限公司)
4.廊坊國家直屬儲備糖庫(河北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5.霸州國家直屬儲備糖庫(河北中糖華洋物流有限公司)
6.營口國家直屬儲備糖庫(遼寧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7.南通國家直屬儲備糖庫(中糖世紀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中國糖業酒類集團公司南通儲運公司)
8.寧波國家直屬儲備糖庫(寧波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9.蚌埠國家直屬儲備糖庫(中糖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0.漳州國家直屬儲備糖庫(漳州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11.青島國家直屬儲備糖庫(青島中糖海灣物流有限公司)
12.新鄭國家直屬儲備糖庫(中糖世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13.周口國家直屬儲備糖庫(河南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14.灄口國家直屬儲備糖庫(中糖世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l5.順德國家直屬儲備糖庫(佛山市順德區中糖儲備糖庫)
16.小塘國家直屬儲備糖庫(南海華商實業有限公司)
17.北海國家直屬儲備糖庫(廣西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18.德陽國家直屬儲備糖庫(四川中糖物流有限公司)
二、國家直屬儲備肉庫
1.北京國家直屬儲備肉庫(中食格瑞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2.大興國家直屬儲備肉庫(北京中瑞食品有限公司)
3、房山國家直屬儲備肉庫(北京榮豐食品有限公司)
4.保定國家直屬儲備肉庫(中食產業集團保定有限公司)
5.臺州國家直屬儲備肉庫(中食集團臺州宏大經貿有限公司)
6.青島國家直屬儲備肉庫(華孚信利(青島)食品有限公司)
三、國家直屬儲備鹽庫
中國鹽業總公司新鄭206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