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行政執法類)》。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報考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和潛在能力。主要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判斷推理能力、數理能力、常識應用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等,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100分。
《申論(行政執法類)》主要測查報考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測查內容包括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備考
1、學習基礎題型
其實申論的題型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不管是省部級、地市級還是新出的行政執法類別,申論考試無外乎考察的都是概括、綜合分析、對策、應用文寫作、議論文寫作,這5大題型。
因此,只要考生熟悉的掌握基礎題型的作答方式,在考試當天不管遇到什麽話題,都可以順暢的在材料中勾畫信息要點。所以,學習、鞏固基礎知識,仍然是前期復習的重中之重。
2、掌握執法原則
考察這壹類試卷的同學,報考的崗位大多屬於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城管等 部門 ,這些試題也基本會 與 基層執法的實際工作相貼近,因此,考生應當多查詢這些崗位的執法手段、執法原則,多從新聞、案例、政府民生互動欄等渠道積累素材。
這些素材中,官方規範的執法原則易成為概括題的采分點,執法的社會事件易成為綜合分析題的出題點,而具體的執法方式則可能成為對策題、應用文寫作題的采分點,而所有的故事案例則可能成為大作文的案例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