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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機構改革是什麽?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是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二中全會精神制定的。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的主要任務是,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壹的大部門制,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加強能源和環境管理機構,整合完善工業、信息化和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體制,加強和整合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

(1)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的職能。國家發改委要進壹步轉變職能,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集中精力進行宏觀調控。財政部要改革和完善預算和稅收征管,完善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健全公共財政體系。中國人民銀行要進壹步完善貨幣政策體系,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統籌協調,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

(2)加強能源管理機構。建立壹個高層次的審議和協調機構,即國家能源委員會。組建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將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能源行業管理的職責、機構與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國防科工委核電管理的職責、機構整合,劃入我局。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不再保留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三)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管理相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到工業和信息化部。設立國家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為工業和信息化部。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工作辦公室。

(4)成立交通運輸部。將交通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建設部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整合到交通運輸部。成立國家民航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國家郵政局改為交通運輸部。保留鐵道部,繼續推進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5)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形成。將人事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職責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設立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6)組建環境保護部。不再保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7)成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再保留建設部。

(8)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衛生部管理。明確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由以下部門組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5.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6.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8.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10.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1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1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1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17.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18.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19.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鐵道部

20.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水利部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農業部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24.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25.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6.中國人民銀行

27.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局

根據國務院組織法,國務院組成部門的調整和設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國務院其他機構的調整和設置,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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