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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的歷史發展

外國

最早的外國海關機構出現在公元前5世紀中葉古希臘城邦雅典。11世紀以後,西歐威尼斯***和國成立以“海關”命名的機構即威尼斯海關。在漫長的封建社會,各國除繼續在沿海、沿邊設置海關外,在內地水陸交通要道也設置了許多關卡。資本主義發展前期(17-18世紀),海關執行保護關稅政策,重視關稅的征收,並建立壹套周密繁瑣的管理、征稅制度。19世紀,為發展對外貿易,歐洲各國先後撤除內地關卡,廢止內地關稅,並且基本停止出口稅的征收。海關歷史悠久的發達國家有法國、英國、荷蘭、意大利、德國、日本和美國等。發展中國家大部分布於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這些國家曾經長期遭受殖民主義國家的侵略和剝削,經濟比較落後。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與海關,除向發達國家發展各種方式鬥爭外,還對該國現代海關制度進行開發和科技運用。

中國

中國海關歷史悠久,早在西周和春秋戰國時期,古籍中已有關於“關和關市之征”的記載。秦漢時期進入統壹的封建社會,對外貿易發展,西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在合浦等地設關。宋、元、明時期,先後在廣州、泉州等地設立市舶司。清政府宣布開放海禁後,於康熙二十三至二十四年(1684-1685),首次以“海關”命名,先後設置粵(廣州)、閩(福州)、浙(寧波)、江(上海)四海關。1840年鴉片戰爭後,中國逐漸喪失關稅自主權、海關行政管理權和稅款收支保管權,海關變成半殖民地性質的海關,長期被英、美、法、日等帝國主義國家控制把持,成為西方列強掠奪中國人的壹個重要工具。直至1949年中華人民***和國建立以後,人民政府接管海關,宣告受帝國主義控制的半殖民地海關歷史結束,標誌著社會主義性質海關的誕生。中華人民***和國政府對原海關機構和業務進行徹底變革,經歷曲折的發展過程,逐步完善海關建制。 海關管理權的喪失

鴉片戰爭後,中國已失去關稅自主權,但海關行政仍由中國管理。1853年9月,上海小刀會起義,占領上海縣城,遷設租界外灘的江海關被群眾搗毀。英、美兩國駐滬領事遂擅行公布船舶結關暫行條例,因外國商人反對,未能施行。這時,外商船舶自由出入上海港,江海關受外國勢力阻撓無法恢復征稅工作。1854年夏,英領事阿禮國(1809~1897)提出壹個中外合組海關的方案,兩江總督怡良(? ~1867)派蘇淞太道吳健彰(約1815~約1870)於 6月29日和英、美、法三國駐滬領事會晤,規定:三國領事各提名壹人,由中國任命為稅務監督,與中國***同管理江海關的征稅事宜1858年清政府與英、美、法簽訂的《通商章程善後條款》對這壹辦法作了修改:“任憑總理大臣邀請英(美)人幫辦稅務,毋庸英(美)官指薦幹預”,並“各口劃壹辦理”。1859年江海關英籍稅務監督李泰國(1832~1898)被委派為總稅務司,負責募用外國人在各口岸任稅務司,從此,外籍稅務司管理中國海關便成為制度了。1861年起,廣州副稅務司英人赫德任總稅務司(初為代理),壹直管理中國海關近半個世紀。

海關機構

在中國當時的政府系統中,1861年起海關由新設的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1902年改為外務部)統轄;1906年改隸專設的稅務處;1928年後改由財政部關務署統轄。海關的最高機關是總稅務司署,設總稅務司、副總稅務司,下設六個辦事文案。1896年上諭總稅務司兼辦郵政,赫德遂兼總郵政司,並設郵政局總辦、副總辦。又同文館的教習也在總稅務司署編制。1901年同文館合並於京師大學堂,1911年郵政為郵傳部接管,二者脫離海關。中華民國建立後,總稅務司署組織改為五科三處,旋又改為九科二處。總稅務司署直轄全國各稅務司署,亦即各口海關。19世紀80~90年代,隨著邊疆危機和列強分據租借地,又有邊境海關(邊關)、租界地海關的設立。這些海關受到有關列強或租界地當局的轄制,享有特惠、減稅權利。1901年《辛醜條約》簽訂後,通商口岸50裏內的常關改歸海關管理,總稅務司署的征稅權力又擴大了。海關事務主要為征稅和船鈔兩大部門。征稅分內班(處理商人報關、征稅)、外班(查驗過關商貨)、海班(巡水緝私)。船鈔民國以後改稱海務,主管船政和港務事宜。人員最多時為兼辦郵政時代,1910年有19169人;1911年郵政脫離後,降至7230人;以後大體在八九千人之間。其中洋員約占1/6,國籍最多時達20余國,而以英人占絕對多數。海關要職都由洋員擔任,華員僅任中下級職位;華洋關員生活待遇懸殊,形成洋員統治華員局面。

收回海關管理權的鬥爭

終清壹代,海關管理征稅,稅款的保管則由清政府任命的海關監督掌握。辛亥革命爆發後,總稅務司夥同北京的外交團把海關稅款分存於匯豐、德華、道勝三家外國銀行的總稅務司帳戶。從此,稅款保管權也落入外國人手中,甚至連償債、賠款剩下的關余,中國政府也無權動用。1917年,孫中山領導的軍政府成立於廣州,從1918年起,要求按比例分取關余,與外交團、總稅務司進行了長期的鬥爭,並逐步發展為要求關稅自主、收回海關管理權的群眾性運動。1924年開始的國民革命推動了這壹運動1926年10月,廣州革命政府外交部公布《征收出產運銷物品暫行內地稅條例》,成為第壹次撇開帝國主義控制的海關,自行征收產銷稅的行動。隨後,各地方勢力也趁機征收貨物附加稅。海關外籍稅務司制度受到了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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