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於圖書館來說,館際互借的目的是為了彌補各自館藏的不足,實現館際文獻資源的優勢互補,真正形成壹個比較強大的省內高等教育文獻資源保障體系,從而充分利用各校文獻資源,有效增值;對於讀者來說,就近獲取所需文獻信息方便快捷。
3.館際互借服務的內容:除傳統的圖書借閱、文獻復印等服務外,充分利用已建立的服務網絡,實行“壹卡通”、“通借通還”的方式,開展館際互查、館際互借、館際互答、文獻傳遞等服務。
3.1館際互借
3.1.1範圍:中文圖書和外文圖書。
3.1.2模式:
3.1.2.1圖書館讀者可以通過網絡從其他圖書館借書。
3.1.2.2壹個圖書館的讀者可以直接從其他圖書館借書。
3.1.2.3讀者可以在任何圖書館還書。
3.1.2.4文獻所屬圖書館可隨時督促將圖書歸還圖書館或讀者所在圖書館。
3.2文件交付
3.2.1範圍:中外報刊、會議論文集、科技報告、電子文檔等。
3.2.2方式:復印後郵寄、直接下載、電子郵件、傳輸、傳真等。
3.2.3建立健全實體文件傳遞簽字制度,明確責任,確保文件傳遞到位,避免丟失。
3.3委托服務
接受生病會員圖書館的服務請求,幫助查詢國內外文獻信息機構的文獻,索取文獻壹次。
4.1組織
4.1.1“海南省高校圖書館館際互借協調領導小組”是海南省教育廳領導下的館際互借服務協調機構。負責對海南省高校圖書館館際互借服務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制定館際互借服務相關規則,經海南省教育廳批準後實施。館際互借協調領導小組下設館際互借運行管理小組,負責館際互借的日常工作,確保館際互借渠道的暢通。運營管理小組的日常工作由省高校文獻信息中心領導,成員由各圖書館選派,參與館際互借。其職責是負責《規則》的全面實施,及時了解館際互借服務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向“館際互借協調領導小組”提出整改建議;各成員館館際互借運營管理小組成員負責對本校讀者的技術培訓和宣傳以及館際互借各項服務的實施。
4.2管理規則
4.2.1世界圖書館卡
4.2.1.1凡省內高校科教人員和學生均有資格享受館際互借服務,但需本人申請並經本館確認,並交納押金50元、近期壹寸免冠照片壹張、卡費10元,方可辦理館際互借普通卡;4.2.1.2所有會員館實行“壹卡多用”。每年大壹新生和剛轉崗的員工都要申請壹張通用的借書證進行館際互借。“世界圖書館卡”的條形碼號碼由四位數字組成:學校代碼-年份-讀卡器號碼***11位數字。學校代碼是:
海南師範大學11658海南醫學院11810
瓊州大學11100海口經濟學院44601
通用借書證每年1月驗證壹次,未經驗證的通用借書證無效;
4.2.1.3普通借書證作為讀者享受借閱服務的主要憑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並妥善保管;
4.2.1.4讀者因各種原因終止借閱,而未及時在患病管理員處辦理退證、註銷手續,造成書刊丟失的,由讀者所在圖書館負責;
4.2.1.5凡借用他人通用借書證借書的,將分別對持證人和借閱人罰款10元;
4.2.1.6凡私自使用他人通用借書證借書者,視為偷書,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4.2.1.7凡遺失普通借書證者,必須立即向我館患病館員掛失,掛失前所有借閱記錄由本人負責;
4.2.1.8補辦普通借書證時,需出示本人有效證件,拍攝免冠照片並繳納工本費10元,原普通借書證同時註銷。
4.2.1.9因各種原因想停借的人,以及離校(轉學、出國、辭職等)的讀者。),必須到讀者所在圖書館的病管理員處辦理退卡、註銷手續,憑押金收據和普通借書證退還押金。
借款許可
4.2.2.1借閱數量:館際互借讀者借閱圖書數量為教師5本,學生3本;並且借出圖書的總價值壹般不超過押金的兩倍;
4.2.2.2借閱期:館際互借圖書的期限為30天;
4.2.2.3嚴格執行“按期還書逾期罰款”制度,還書日期必須在書的封面(或封底)期限卡上明確標註。
4.2.3館際互借
4.2.3.1讀者憑館際互借通用借書證可在任意高校圖書館現場閱讀文獻、借閱圖書;
4.2.3.2讀者在向圖書館借閱文獻時應自覺遵守圖書館的借閱管理規定,如有違反,責任自負;
4.2.3.3讀者要非常註意借書的歸還日期;
4.2.3.4的讀者應該當面檢查所借的書,如果他們發現任何汙損或缺頁,他們必須向管理員支付明確的標記。否則,如果他們在還書時發現上述情況,讀者必須承擔責任並被罰款。
4.2.3.5讀者可以憑普通借書證借書,不得委托他人借閱,但他人可以歸還。
4.2.4館際網絡借閱
4.2.4.1讀者在查詢本館無館藏情況時,需要向其他圖書館借閱圖書的,可以向館際互借管理員發送圖書館借閱請求信息;
4.2.4.2 ill管理員在確認本館無館藏並查詢文獻資源庫流通狀況後,以本館名義及時向文獻資源庫發出借閱信息;
4.2.4.3文獻資源圖書館收到館際互借信息後,應在兩天內將網上申請的館際互借文件送達讀者圖書館。
4.2.4.4讀者圖書館收到圖書後,應立即從網上回復文獻庫,同時通知讀者在24小時內到圖書館借閱圖書。
4.2.5更新
4.2.5.1讀者借閱的圖書,可無預約續借壹次。但該書已被他人預約的,不得續借;續展期是兩周。
4.2.5.2的續借必須在借書還書日期前辦理,並必須帶書到借閱圖書館續借;
如果在4.2.5.3續借的書過期了,他們必須支付逾期罰款才能續借。
4.2.6預約借閱
4.2.6.1如果您要借閱的圖書已經借出,讀者可以通過登記的方式在圖書館的借閱處辦理預約手續,或者在線將館際預約的信息發送給生病的管理員。
4.2.6.2讀者預訂的圖書壹旦歸還圖書館,圖書館應盡快通知讀者(圖書可電話通知或快遞)
註意)。不屬於本館讀者的,本館應按5.2.5~5.2.7辦理借閱手續。預訂時間是三天。超過三天不辦理借閱手續,預訂圖書不予保留。
4.2.7還書
4.2.7.1讀者可以在任何壹個館際互借圖書並歸還。還書日期是圖書歸還圖書館的日期,而不是圖書歸還圖書館的日期;
4.2.7.2歸還的圖書逾期或汙損的,逾期或汙損罰款在歸還圖書館時收取。
4.2.7.3應該在兩天內把不屬於圖書館的書還給圖書館。
逾期未交
4.2.8.1如果圖書的歸還日期超過了期限卡(貼在圖書的封面或封底)上規定的歸還日期,則為過期圖書;
4.2.8.2按時還書是讀者的責任。逾期不還的,圖書館會發出逾期通知書,按規定罰款。讀者所在的圖書館應當立即向讀者送達逾期通知書。
4.3懲罰
4.3.1逾期:所有讀者圖書的逾期罰款為0.3元/本/天。
損壞的書籍
4.3.2.1對借閱的圖書進行標記、塗改、汙損的,損壞程度較輕,不影響內容完整性的,視情節處以原書價50%以下的罰款;
如果4.3.2.2書籍損壞嚴重,需要進行加工和翻新才能流通。除原價50%罰款外,每本平裝書賠償加工費5元,每本精裝書賠償加工費10元;
對於損壞嚴重,不能在4.3.2.3流通的圖書,讀者應按1-3倍賠償或經圖書館同意購買新版。
丟失
如果借閱的圖書丟失,需要賠償原版圖書,並支付每冊5元的加工費和累計逾期罰款。否則,賠償損失書原價的5倍。
特殊懲罰
凡借書逾期20天不還或拒不繳納違法罰款的,可通過讀者所在圖書館通知學校財務部門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丟書罰款和逾期累計罰款,並終止其借書權利,告知事件真相。
5、館際互借操作流程
5.1館際現場借閱圖書,其他圖書館的讀者應按照文獻圖書館的借閱管理規定到病管理員處辦理借閱手續。
5.2館際網絡借閱:目前提供館際互借服務,讀者應通過ILL管理員辦理和提供文獻服務。流程如下:
5.2.1目前沒有省級中央聯合書目數據庫,可以通過書名、作者名、分類號、ISBN、主題詞、關鍵詞、任意詞等方式,通過廣播搜索全省高校圖書館機讀目錄數據庫,獲取所需的文獻名稱、作者、版本、索書號、收藏地點。
5.2.2填寫借款申請表,根據屏幕顯示的內容直接在網上逐項填寫。
5.2.3發送借閱請求:將借閱請求信息發送到我的圖書館,經病管理員確認後,將借閱信息發送到文獻圖書館。
5.2.4文獻庫受理:文獻庫收到借閱請求信息後,對圖書的流通狀況和價格進行查詢判斷,決定受理後,將圖書下架清單打印給書庫管理員。
5.2.5圖書館管理員應登記館際互借信息,發出借閱圖書,並將借閱信息發送給借閱圖書館(即請求圖書館或讀者服務圖書館)。
5.2.6讀者服務圖書館收到資料和圖書後,登記借閱信息,同時回復文獻資源庫,並告知收到圖書的病管理員姓名。
5.2.7通知讀者到圖書館辦理借閱手續,並將圖書借閱信息發送給文獻圖書館。
6.網絡操作
6.1各成員館在開放時間內保證網絡館際互借的順利進行。
6.2各成員館應實行網絡故障登記和定期報告制度,網絡故障登記由各館館際互借管理員負責,並於次月5日前將故障情況(包括零故障)以郵件形式上報至省級館際互借運行管理小組。省級庫間貸款運行管理小組負責每月通報。
6.3如遇館際互借服務網絡故障,應在電話確認借閱卡後辦理借還書登記手續,不得因網絡故障推諉。
7.基金管理
7.1押金由讀者圖書館收取和保管。
7.2.實體文獻傳遞的費用由讀者承擔,由圖書館補貼解決。具體措施如下:
7.21海富區會員圖書館讀者申請網上借書壹次(不考慮圖書數量),借書時收取交通費(申請館際互借後放棄的個人讀者,仍需支付圖書投遞費)。不足部分有兩種補貼方式:華南熱帶農業大學圖書館、海南醫學院圖書館、瓊州學院圖書館自行補貼;海南大學圖書館和海南師範學院圖書館由省高校圖書館工作委員會資助。
7.22海府外高校讀者申請網上借書時,寄書郵費由讀者承擔,由讀者圖書館代收,每學期末與資源庫結算。還書郵費由讀者圖書館承擔。
7.23圖書逾期借閱或損壞的罰款由讀者圖書館收取,收取的罰款在圖書歸還時交至資源庫。
8.以上規則由省館際互借運行管理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