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在杭州落戶的戶籍家庭或在杭州繳納城鎮社保(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戶籍家庭,可在富陽區購買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符合條件的杭州戶籍居民家庭,五年內不限購富陽區第二套住房。限購區域內各類家庭限購房屋總數不變。
與富裕企事業單位有勞動關系的員工可申請F4人才認定。經認定,可參照杭州市高層次人才享受富陽區購房優惠政策。
除契稅補貼外,非富陽購房人在富陽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辦理產權證後,按照“壹房壹車”的原則,享受5年內相關交通補貼政策。
在促進人才聚集方面,《意見》提出,職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需要集體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勵富陽區房地產項目在備案價折扣價基礎上集體購買5套及以上,再給予2%優惠;集體購買10套及以上的,優惠3%。
對來富創新創業的海內外頂尖人才(A類)項目(企業),最高綜合補助1億元。對入選國家(省、市)人才計劃或被認定為A、B、C類人才的,富陽區給予最高550萬元的安家補貼和最高800萬元的購(租)房補貼。
支持青年人才參加各類人才計劃選拔,對應屆畢業生實行最高25萬元的壹次性生活補貼,對畢業5年內往屆畢業生實行最高5.4萬元的工作補貼,對被評定為市區兩級人才的給予相應的購(租)房補貼。
培育省級以上技能人才的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區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坊最高補貼30萬元。支持企業引進技能人才,鼓勵和支持技能人才提升檔次和參與競爭選拔,並給予相應獎勵。
深入推進新時代阜陽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完善產業工人職業發展和權益保障工作制度,加大先進典型樹向產業工人傾斜力度。深化“新富陽人”就業、創業、社保、住房等22項政策。
深入實施“5110”計劃,對符合富陽區“5110”計劃條件的碩士以上高層次人才創業項目,最高可給予10萬元項目資助、10萬元銀行貸款和6544。對符合條件到我區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創業啟動資金、創業貸款貼息等政策支持。
區內企業新引進A、B、C類人才或申請入選各類國家(省、市)人才計劃的,最高給予1萬元作為人才引進獎勵。企業引進具有學歷、職稱、技能的人才,給予企業最高5萬元/人的獎勵。
此外,富陽對市級以上孵化器在孵企業提供最高3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15元的租金補貼。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企業租用自有R&D、生產用房的,按人均不超過20平方米給予實付租金100%的補貼;對自用R&D和生產用房給予65438+實有房款00%的補貼,同壹企業總額不超過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