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杭州市司法局簽署“* * *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合作框架協議。除了發揮人民調解“第壹道防線”的作用,杭州還將在有條件的基層法院設立律師、公證調解室,安排執業8年以上的資深律師或優秀公證員擔任調解員,全面參與訴調對接,從事專業性矛盾糾紛調解工作。
據悉,杭州市律師協會下屬的杭州法和調解中心(以下簡稱法和)作為杭州中院特邀調解組織,在有條件的基層法院設立了律師調解工作室,首批聘請了80名資深律師擔任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杭州中院民壹庭副庭長夏強說,除了涉及重大、敏感案件,經初步審查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可能涉嫌虛假訴訟或者刑事犯罪,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適用特別程序審理,或者當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其他民事案件壹般可以由律師調解。
杭州市公證協會調解委員會作為杭州中院的專門調解組織,在法院設立了公證調解室,並派專人進駐公證調解室。壹般公證調解的案件主要是法律關系簡單、法律事實明確的婚姻、贍養、繼承分析、收養、商事糾紛等家庭糾紛。
經律師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法和應及時制作《結案移送書》,並將案件處理情況反饋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通過公證、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選擇公證、固定調解結果的,可以申請撤訴。調解不成功,調解終止,案卷退回法院。
在收費方面,在壹年的審理期內,通過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法和將不收取任何費用;試用期滿後,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收取低於法定費用的費用。公證調解方面,進入公證程序的,按照公證費標準收取公證費;調解不成功,公證處不收費。收費不以盈利為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證機構的正常運轉。
目前,杭州下城區法院和濱江區法院分別開展了公證調解和律師調解。據了解,濱江法院已有80起案件由律師調解,其中8起調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