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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的最低註冊資本是多少?

法律主觀性: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合夥企業的名稱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2.合夥企業是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以上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經營同壹業務,共同出資,合夥經營,享有利潤,承擔風險的營利性組織。3.根據上述分析,合夥企業不是法人,而是隨著合夥人的死亡而解散,因此合夥企業的“註冊資本”為

法律客觀性:

個人獨資企業最低註冊資本是多少?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由自然人投資,財產歸投資者所有,投資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法律上對註冊資本沒有要求,但至少可以拿到1元,不用驗資,只要自己申報。登記時,您填寫的《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申請書》中有“投資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這壹項。這壹項隨便填的,可以是10000元,也可以是65438+萬元,自己申報的。工商部門不需要妳證明妳有那麽多資本。《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公司法》第二百條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作為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公司註冊資本不足的後果通常是未及時出資的股東對其他股東(如有)承擔違約責任;有人向公司主張債權的,未及時出資的股東應當對未出資部分承擔清償或者賠償責任。當然也可以通過延長出資期限或者減少註冊資本認繳額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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