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合同印花稅現在怎麽交

合同印花稅現在怎麽交

法律分析:1、按合同金額貼花或匯繳印花稅,銷售合同按銷售合同上註明的銷售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是由納稅人按照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己購買並粘貼印花票據,這樣就完成了繳納的義務。2、印花稅的主要納稅人立合同人、立據人、立賬簿人、領受人、使用人。而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納稅人就是立合同的人。3、繳納印花稅的方法壹般分為四種:貼花法(納稅人根據有關規定自行計算應納金額,購買印花票據貼在應稅憑證上);4、采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壹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完稅,並將其中壹聯粘貼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戳記代替貼花)、按期匯總繳納法(同壹種類的應納稅憑證如果需要多次貼花,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期匯總繳納;5、匯總繳納的期限是壹個月,壹旦繳納方式選定壹年之內飾不能更改的)、代扣代繳法(從納稅人的收入中扣除應納稅額並代為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 上一篇:哈爾濱領先的考研機構怎麽樣?
  • 下一篇:很好笑的腦筋急轉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