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進項發票而言,最常見、最嚴重的情況可能是未取得相關發票,取得不正規發票。
沒有發票,原因相當復雜,但可能對企業納稅影響較大。包括增值稅的抵扣和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所以,如果沒有發票,就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
比如對於全員發票規範的管理,供應商的分析篩選,供應鏈的變革等。,這個問題通過各種方法解決。
事實上,企業獲取不正規發票的情況並不少。壹般來說,對於發票,要註意名稱、開具種類、填開日期和編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計量單位,填寫單位名稱和負責人。
簽字蓋章等。特別需要註意的是,有11的經濟業務必須有備註欄,章是否蓋好,附表是否齊全。
對於發票,第壹,註意避免觸碰假發票的紅線。第二,要註意開票的時間節點。另外,如果發票錯開,要按規定作廢或紅抵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預征、緩征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的應納稅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收征收活動。
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義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沒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扣繳或者代收稅款。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向扣繳義務人支付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