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所得稅職業資格證書算不算繼續教育語言topik?
根據《辦法》內容,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主要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大項。
其中,繼續教育扣稅相關政策顯示,提升學歷(繼續教育)可抵扣個人所得稅,繼續教育可按400元/月或3600/年定額抵扣,最長48個月。
是的
(1)個人所得稅職業資格證書算不算繼續教育語言topik?
根據《辦法》內容,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主要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大項。
其中,繼續教育扣稅相關政策顯示,提升學歷(繼續教育)可抵扣個人所得稅,繼續教育可按400元/月或3600/年定額抵扣,最長48個月。
是的,妳沒看錯,繼續教育也在抵扣範圍內。
可從稅收中扣除的“繼續教育”主要有三種:
1.學歷繼續教育(從初中開始,從初中開始,從初中升本,或者本科參加工作後讀研)
2.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需證書)
3、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需取得證書)
扣除標準:1。學歷繼續教育每年可抵扣4800元,每月可抵扣400元。畢業後至少有1000的補貼。
2.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每年扣除3600元。
這次將繼續教育的費用納入扣稅範疇,也說明國家對繼續教育的重視,鼓勵我國公民不斷提升個人能力,實現自我增值,這對於我們每壹個想要提升學歷的學生來說,都是壹個重要的機會!
(2)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當年按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
看規定,好像只能拿證。
(3)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當年按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
根據新稅法,綜合所得稅按年計算繳納。假設妳是6月5438+2月31領證,可以在下壹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中抵扣3600元。如果妳多交了稅,妳可以申請退稅。
(4)填寫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享受扣除。
納稅人用於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取得相關證書當年3600元的定額扣除。
提醒:提醒納稅人填寫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扣除項目的,以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為準,並核對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核準)時間等信息是否與證書壹致。
5]哪些培訓證書屬於職業資格繼續教育證書的範圍?它們是繼續教育專業課程嗎?
定期復習可以使知識系統化,加深對知識的理解,掌握知識之間的內在聯系。同時,只有系統的知識和寬容,才有助於運用,實現從知識到技能的過渡,掌握更新的知識。復習要有計劃,不僅要及時復習當天的功課,還要及時復習各個階段。
[6]報稅時,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核準日期與實際證書不在同壹年。應在哪個日期申報扣稅?
我們公司的註冊人員也有同樣的問題。我們都享受按發證年份扣稅政策的回答,因為我們都是5438年6月+10月申報扣稅。不知道當年的情況。我們去年考過,今年發證,正好是申報扣稅的年份。記住,壹次職業資格考試只能享受壹次年度抵扣,不是考試年度壹次,認證年度壹次。
(7)妳好,我想問壹下,我的新個稅法中的繼續教育和取得職業資格教育的證書去年下來了,還能用嗎?
證書是去年下來的,肯定沒用。
國發[2018]41號《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版專項附加權利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實施時間為2019 1,如果妳是2011。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09年10月2065438+1日起施行。
第八條納稅人在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等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用於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取得相關證書當年3600元的定額扣除。
職稱證書的繼續教育和職業資格證書的繼續教育壹樣嗎?具有普遍性嗎?比如助理工程師、二級建造師的繼續教育。
兩者不壹樣,主管部門也不壹樣。
(1)人事局負責助理工程師繼續教育。
(2)住建局(處)負責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工作。
(九)技能人員和具有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費用,在取得相關證書當年定額扣除3600元。這句話怎麽理解?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八條納稅人在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費用,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等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用於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取得相關證書當年3600元的定額扣除。
(9)河北省建築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延伸閱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四條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自符合條件時起,可以向支付工資薪金的扣繳義務人提供上述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資料;
扣繳義務人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其在本年度可以享受的累計扣除額扣除;也可以在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向匯款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匯算清繳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