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鄉居民怎麽參保?繳費標準多少?
(壹)參保方式:
1、鄭州市戶籍居民可持戶口本、壹寸彩色白底照片或電子照壹張,到戶口所在地社區(行政村)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持有鄭州市居住證的居民,可在規定的參保繳費期內持居住證、壹寸彩色白底照片或電子照壹張,到居住證登記地的社區(行政村)辦理鄭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手續; 3、駐鄭大中專院校學生,由各院校統壹辦理相關參保登記手續。(二)繳費標準:
均為320元/人·年。 需財政資助繳費的困難人員,由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依據同級民政、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核準的名單,在醫保信息系統中做好身份標識維護。個人具體繳費金額和資助標準待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出臺文件後,另行通知。(三)繳費方式:
1、通過“鄭好辦”手機APP繳費。(稅務壹件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 2、通過稅務微信公眾號繳費。( 微信搜索“河南稅務"公眾號,點擊“微服務"→“社保費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也可以搜索“鄭州稅務"公眾號,點擊“我的"→“社保費申報"→“城鄉居民醫療”) 3、通過支付寶繳費。(市民中心→豫事辦官方專區→社保繳費城鄉居民醫療) 4、通過河南稅務“網上稅務局" APP繳費。(APP首頁, 我的稅費→“社保"→“城鄉居民醫療”) 5、通過鄭州市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繳費。( 微信搜索“鄭州人社●社保卡”,點擊“社保卡服務”→“居民繳費”→“城鄉居民醫療”) 6、通過17家銀行繳費(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省農信社、郵儲銀行、鄭州銀行、洛陽銀行、中原銀行、興業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廣發銀行、華夏銀行)。 7.通過稅務部門納稅服務大廳窗口、自助辦稅終端繳費。 8、微信搜索“微稅保"小程序,實名認證後繳費。三、參保城鄉居民都能享受什麽待遇?
參保居民可享受以下待遇: (壹)普通門診醫療待遇(門診統籌); (二)門診規定病種(門診慢性病)待遇; (三)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待遇; (四)住院醫療待遇(含新生兒醫療待遇、生育醫療補助待遇); (五)河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 (六)河南省城鄉居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四、參保城鄉居民普通門診醫療待遇是什麽?
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我市城鄉居民醫保的普通門診醫療實行門診統籌制度。城鄉居民門診統籌按我市人均個人繳費額50%左右的標準建立,門診統籌基金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列支。市本級門診統籌定點單位為二類以下(含二類)定點醫療機構,各縣(市)門診統籌定點單位為縣級(或壹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 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定點醫療機構類別分別為:市級(或二類)45%、縣級(或壹類)55%、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所)、村衛生室65%;年度內符合規定的門診費用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150元,不設起付線。參保居民門診統籌支付限額,限當年使用,下年度不結轉、不累計。 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為:居民醫保藥品目錄中的甲類、乙類藥品以及準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和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超出支付範圍的門診醫療費用、在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以外的其它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門診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普通門診醫療按規定以學校為單位實行門診醫療費統籌,大中專學生門診醫療費統籌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將門診醫療費統籌基金劃撥給學校,由學校統壹管理,包幹使用。各院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規範審核、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或挪作他用。當年如有結余,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由各院校自行制定大學生門診統籌基金管理辦法,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享受門診規定病種醫療待遇的參保居民,可同時享受門診統籌待遇。五、城鄉居民門診規定病種和重特大疾病醫療待遇是什麽?
(壹)門診規定病種醫療待遇。對部分需長期或終身在門診治療且醫療費用較高的疾病(或治療項目)納入門診慢性病管理範圍。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患者的門診治療費用實行限額管理,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參保人員門診規定病種合規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屬於個人負擔的費用,由本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結清。目前我市將惡性腫瘤、異體器官移植、造血幹細胞移植等32種“門診規定病種(慢性病)”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具體病種如下:
(二)按照省有關規定,將臨床路徑明確、療效確切且費用比較昂貴的病種(或治療項目)列入重特大疾病醫療待遇保障範圍。其中有40個門診病種和33個住院病種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範圍。參保城鄉居民如果患有上述重特大疾病,可以按規定享受我省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待遇。治療重特大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實行定點治療、限額管理,患者不負擔乙類藥品和乙類診療項目首自付費用。限額標準內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具體限額標準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確定。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病種清單見下表:
重特大疾病門診病種限價標準內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報銷比例是80%(其中終末期腎病腹膜透析的報銷比例是85%)。 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種限價標準內的醫療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縣級、市級、省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報銷比例分別是80%、70%、65%;超出限價標準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六、參保城鄉居民住院醫療報銷政策是什麽?
(壹)普通住院待遇。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在醫保目錄範圍內按標準報銷,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住院醫療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自2018年10月1日起,參保城鄉居民在各類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如下:
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參保居民起付標準減半;其他參保居民年度內在二類以上(含二類)定點醫療機構第二次及以後住院,起付標準減半。 出院時年滿80周歲的參保高齡老人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95%。(二)生育醫療補助。參保居民住院分娩,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享受生育醫療補助。補助標準為:順產700元;剖宮產1600元。實際住院總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據實結算,超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支付。
(三)新生兒醫保待遇。新生兒出生當年可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母或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可憑其母或父身份證明、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選擇壹方)享受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父母不是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的新生兒,按規定到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出生當年參保個人不繳費,由市、縣(市 、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應及時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出生次年的城鄉居民醫保費。
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費用怎麽報銷?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壹步保障的壹項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險資金從各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參保居民個人不再繳費。 城鄉居民患大病花費高額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符合規定的住院費用超過萬元以上的部分還可以享受大病保險報銷待遇,給予再次報銷。其中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報銷60%,10萬元以上部分報銷70%,年度內大病保險報銷封頂線為40萬元。 根據省、市文件規定,在2018年—2020年脫貧攻堅期內,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貧困人口(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員、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享受大病保險“壹降壹提高”傾斜政策,即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由萬元降至萬元,合規自付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提高至85%,10萬元以上提高至95%,取消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年度內報銷封頂線。八、哪些人能享受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待遇標準是多少?
凡是我省戶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還能享受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其中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城鄉低保戶、困境兒童。困難群眾住院除享受基本醫療費、大病醫療費報銷,個人負擔符合規定的費用超過3000元的,還按以下規定報銷: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報銷;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報銷;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報銷;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報銷;50000元以上部分按90%報銷,沒有封頂線。九、參保城鄉居民在本地住院醫療費如何報銷?
在參保地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在本地定點醫院住院的城鄉居民,憑社會保障卡住院就醫,出院結算時,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大病補充保險按規定“壹站式”直接報銷,個人只需繳納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已參保未發卡在定點醫療住院的參保人員,需要由本人墊付住院費用,治療結束後,每月20日之前將相應資料報送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報銷。十、我市城鄉居民在外地能否直接結算住院費用?
目前長期異地居住人員和轉診轉院的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後,在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費能夠持社保卡直接結算。 如果參保人員在異地所住醫院未開通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業務,出院時需要全額自費結算,然後準備相關材料到各社保分局手工報銷。十壹、在外地突發急診入院治療能否報銷?
(壹)符合急診住院條件。其住院合規費用起付標準按三類定點醫療機構的標準執行。乙類藥品首付比例和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的首付比例為0%,自費費用由個人負擔。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三類定點醫療機構標準降低15個百分點執行。
(二)不符合急診住院條件。其統籌基金支付標準在符合急診住院條件報銷標準的基礎上再降低20個百分點執行。
十二、在外地自己墊付了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時需提供什麽資料?
參保人員治療結束後,於每月的20日前將下述資料報送參保地經辦機構按規定審核報銷,應當由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統籌基金予以支付,統籌基金報銷費用直接撥付給就醫參保人員。 (壹)醫療費用明細匯總表; (二)醫療費用原始發票; (三)住院病歷復印件; (四)出院證明或疾病診斷證明; (五)身份證和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參考文件
1.《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鄭政辦〔2016〕78號) 2.《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門診治療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鄭人社醫療〔2016〕11號) 3.《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急診異地居住就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鄭人社醫療〔2016〕12號) 4.《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轉發 的通知》(鄭人社醫療〔2016〕13號) 5. 《鄭州市醫療保障局、鄭州市財政局轉發關於提高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80歲以上老人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的通知》(鄭醫保〔2019〕1號) 6.《鄭州市醫療保障局、鄭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鄭州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稅務局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鄭醫保〔2019〕8號)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鄭州本地寶,關註後回復醫保,可獲取醫保繳費時間和額度、繳費方式、報銷規定、微信繳費、銀行繳費等詳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