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秘書處(掛外事辦的牌子)。
負責省政府全體會議、省政府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安排;負責省政府相關工作和省政府領導同誌重要活動及省政府重要政務接待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省政府領導同誌外事出訪安排,省政府大事記音像收集編輯,上周省政府領導批示及昨日報紙。負責省政府駐外辦事處的聯絡、指導及相關事宜;負責其他省、市、自治區駐我省辦事處的協調聯絡工作。
省政府常務會議秘書單獨設置,人員由秘書處管理,負責省政府黨組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長工作匯報會、省政府黨組學習活動安排等工作。
(2)壹處。
負責對省政府重點工作和省政府主要領導同誌關心的問題進行調研和綜合反饋;負責省政府重要專題會議、省政府主要領導同誌的調研等活動,以及信訪事項的處理。
(3)兩個地方。
負責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環境保護、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外事、農業、水利、林業、審計、國資監管、監察、統計、政務管理、法制、機構編制、參事、稅務、價格監管、金融、安全生產監管、質量監督、鐵路等方面工作。負責省政府有關領導同誌的督辦,起草和審核講話稿等文本,有關省政府專題會議等會議,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等議題,省政府事項的審核和協調;協助省政府領導同誌聯系省人大、省CPPCC、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省軍區和駐哈部隊。
(4)三個地方。
負責辦理教育、科技、民族宗教、公安、國家安全、民政、司法、商務、文化、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廣播電視、體育、工商管理、新聞出版、旅遊、監獄管理、勞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知識產權、信訪、貿易促進、海關、檢驗檢疫、新聞等方面的文電、會議和調研。負責省政府有關領導同誌的督辦,起草和審核講話稿等文本,有關省政府專題會議等會議,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等議題,省政府事項的審核和協調;協助省政府領導同誌聯系省高校工委、省臺辦、省法院、省檢察院、省武警總隊、省法學會、群眾團體。承擔省科教領導小組和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5)傳達室。
負責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的收發文、公文格式、印章管理、檔案、機要通信和機要文件傳遞交換等工作;負責省政府機關的公文業務指導。
(6)信息辦公室。
負責為省政府領導同誌提供決策參考信息,並向國務院辦公廳報送相關政府信息;負責全省政務信息的匯編、網絡建設和業務指導。
(七)省政府督查室(掛提案聯絡處牌子)。
負責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省政府工作報告和省政府全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等重要會議確定的事項以及省政府及辦公廳重要文件、電報的落實督辦和綜合反饋;負責對省政府主要領導同誌重要批示落實情況的督辦和綜合反饋;負責省政府與省人大和省CPPCC的聯系;辦理全國和省人大代表、CPPCC委員的建議,負責接待來訪。
(八)省政務公開辦公室。
負責推進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權力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工作;負責省政府新聞發言人的相關工作。
(9)電子政務辦公室。
負責省政府領導同誌辦公室和機關政務信息的規劃、建設、技術和保密,以及省政府有關會議和活動的多媒體技術服務;組織省級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運行管理和內容保障。
(10)辦公室。
負責辦公室的運作和綜合研究;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監督,辦公室領導活動和黨組會議的安排;負責辦公室事務管理、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11)人事部門。
負責機構設置、人事管理、幹部管理、出國人員政審等工作。
(12)財務審計局。
負責機關各部門和辦公廳管理單位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核和上報,預算計劃的執行、監督和管理,預算資金支付計劃的審核和上報;負責辦公室的資產管理;負責辦公廳管理單位的內部審計。
(13)安全辦公室。
負責省政府辦公廳和省政府領導及來訪外賓的安全保衛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省政府門前上訪人員的勸導工作。
機關黨委。根據黨章規定,負責本部門和管理單位的黨群紀律檢查,年度目標責任制的制定和檢查。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負責省政府離退休領導人員和機關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和服務。
紀檢監察機構。是省紀委(監察廳)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