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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惠民的失去監管的煤礦籌建處

出生於1941年的胡惠民,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在原宿縣酒廠工作,苦幹了10年,調任原宿縣經委,1986年9月升任原宿縣計委副主任,1992年原宿縣改為縣級市,他繼任原宿州市計委副主任。

1993年6月,原縣級宿州市人民政府成立騎路孫煤礦籌建領導小組,胡惠民被任命為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1996年3月,原宿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宿州市地方煤礦籌建處,胡惠民被任命為籌建處主任,負責具體工作。籌建處在原宿州市工商局進行了註冊登記,組建單位是原宿州市計委,任命胡惠民為法定代表人。在原宿州市政府有關領導的協調下,籌建處從宿州市北楊寨鄉政府、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安徽省計委等單位籌借資金300余萬元,並委托安徽省煤田地質局第三勘探隊對該煤礦進行先期勘探。

胡惠民在1998年不再擔任原宿州市計劃委副主任。在退居二線後,胡惠民被原宿縣行署計劃委重點項目辦聘用,壹邊從事招商引資工作,壹邊照舊擔任宿州市地方煤礦籌建處主任。那時,原宿州市計委已換了兩次主任,胡惠民從沒向主任匯報過煤礦籌建處的工作,甚至沒說過煤礦籌建處的組建單位是市計委。

1999年初,國務院批準撤銷宿縣地區,設立省轄宿州市,合並後的縣級宿州市更名為宿州市埇橋區。

由於資金缺乏,1999年1月和3月,原宿州市人民政府和宿縣行署煤炭工業局先後批復同意籌建處引資開發騎路孫煤炭資源。但當時大家都忙於撤地區建大市、撤小市建區這些行政機構變更工作,胡惠民負責的煤礦籌建處幾乎被主管部門遺忘了,但他自己卻壹刻也沒停止招商引資開發騎路孫煤礦的工作。

2001年至2002年間,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安徽省計委(發改委)多次書面催促籌建處歸還省地質勘察資金。為歸還省級地質勘察資金和其他借款,籌建處向安徽省國土資源廳提交申請報告,要求轉讓宿州市騎路孫煤礦詳查探礦權。胡惠民開始到處尋找下家,欲把騎路孫煤礦轉讓出去。

其實,胡惠民應該在2001年11月份就退休,當時埇橋區委組織部下了文件,胡和其他15人壹道退休。然而,2002年,區計委又通知他填表參加2002年的公務員考評。當年11月,埇橋區委組織部再次下文,通知他退休。他才於當年底辦理了相關的退休手續。胡惠民未向組織、政府部門匯報他經手的煤礦籌建處工作,“我當時認為沒有問題需要組織解決,煤礦的勘查和區計委沒有關系。”胡惠民說。

2002年10月,經安徽省國土資源廳批準,籌建處將騎路孫煤礦詳查探礦權轉讓給淮北聖火礦業公司,轉讓價1565.14萬元。因為籌建處的工作人員中,只有胡惠民是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都是他招聘進來,所以轉讓事宜全是他獨自和對方洽談。轉讓成功後,胡惠民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未將騎路孫煤礦轉讓情況向相關單位匯報,在歸還前期工作有關費用及借款後,有壹大筆巨款仍存在籌建處的賬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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