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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監會文件

國家質檢總局關於印發《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家質檢總局第86號[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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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關於印發《全國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家質檢總局第86號[2015])

關於國家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的指導意見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和質量監管委)、中國纖維檢驗局、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中國標準化協會、中國檢驗認證集團公司:關於檢驗壹體化的指導意見、 國家質檢系統檢測認證機構已經國家質檢總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

關於國家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的指導意見

檢驗和認證是質量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經過多年努力,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在加強質量監管、促進產業發展、支持自主創新、維護群眾利益、保障國家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功能定位不明確、行政依賴性過大、資源效率低下、綜合能力不強、服務品牌缺失、國際化發展滯後等問題,與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不相適應。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是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重要任務,是促進我國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對推動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中國速度向中國質量轉變、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轉變具有現實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的若幹意見》(國發[2014]2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質檢總局關於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4]8號)精神,結合質檢系統實際,現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壹.壹般要求

(1)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政企管分開。結合質檢行業特點,科學界定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的公益性和經營性職能定位。在政府和創新驅動下,大力推進融合發展,優化布局結構,擴大開放合作,激發市場活力,全面提升檢驗檢測認證企業服務能力,不斷提升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水平,為建設質量強國奠定堅實的技術基礎。

(2)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做強做大。結合國家質檢技術體系規劃建設,通過檢驗認證機構的區域整合和跨層級、跨區域、跨領域整合,擴大規模、增強實力、減少數量。今後,質檢部門原則上不再直接設立壹般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堅持法治和市場驅動。加快清理檢驗檢測認證相關政策法規,進壹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統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資質管理,有序開放檢驗檢測認證市場,為各類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堅持分類整合、分步實施。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按照功能定位,將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分為公益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和經營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進行分類整合。在此基礎上,推進經營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改制。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後逐步與政府部門脫鉤。

——堅持因地制宜,試點先行。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了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運行整合方案。鼓勵各地積極開展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整合試點,積極探索包括混合所有制在內的多種方式,以點帶面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多種模式整合。

——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依靠廣大幹部職工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保持人員穩定,切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實現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統壹。註重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的整合與質檢部門管理體制改革和職能轉變的有效銜接和協同推進。

(3)工作目標。

到2015,質檢總局直屬檢驗認證機構和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相關檢驗認證機構整合基本完成,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垂直整合試點取得明顯成效。到2017,質檢系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基本完成。公益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責任明確、保障有力,經營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改制基本到位。到2020年,基本完成政事分開、管辦分離、轉企改制等改革任務。經營性檢驗認證機構專業化推進、規模化整合、市場化運作、國際化發展成效顯著,形成了壹批具有知名品牌的綜合性檢驗認證集團。

第二,整合路徑

(1)機構類別。

公共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是指由政府舉辦,經費由財政保障或補貼,以公共服務為宗旨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公益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主要為政府制定政策法規和風險管理提供技術支持,為政府監管提供技術支持,為國計民生重大項目提供技術服務,以及提供其他不適應市場機制的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公益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不得從事營利性檢驗檢測認證業務。

經營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是指由市場配置資源,以獨立企業法人形式存在,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條件成熟時,業務檢驗認證機構也可以選擇社會組織形式。經營性檢驗認證機構向社會提供社會化、商業化的檢驗認證服務,也可以承接政府購買的檢驗認證服務。

(2)整合模式。

在政府主導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或參照以下模式實施整合。

1.行政分配方法的整合。采取行政抽簽方式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人員和資產。

2.授權運行模式集成。經財政部門批準,將檢驗認證機構的金融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並按照資本運營方式進行整合。

3.通過分裂和合並進行整合。現有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分為兩部分,壹部分劃為公益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政府主導實施整合;另壹部分改革整合為經營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4.公共* * *平臺集成。地方政府整合隸屬於不同部門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搭建公共檢驗檢測平臺,作為獨立的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工作。

5.整體重組方法的整合。對現有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進行整體重組,然後以資本的方式整合為經營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三、重點任務

(壹)推進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2014-2015)。

1.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轉制為企業,並入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保留CQC品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檢驗檢疫局直屬31評估中心資產經審計評估後納入中檢集團地方公司。

2.按照職能整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直屬檢驗檢測機構,將公益性職能與壹般檢驗檢測職能分開。

3.直屬檢驗檢疫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按照中央批準的質檢總局檢驗檢疫機構分類改革方案進行整合。對需要轉制為企業的事業單位,納入中檢集團。

(二)推進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2014-2017)。

1.將質監系統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分離為公益性檢驗檢測機構和經營性檢驗檢測機構,整合經營性檢驗檢測機構。在全國範圍內推進中國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以資產為紐帶的縱向整合,組建中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鼓勵省內和跨省整合資產,組建若幹區域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到2020年,做強做大中國特檢集團等3至5家技術能力強、服務水平高、規模效益好、具有壹定國際影響力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形成布局合理、實力雄厚、公正可信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高技術服務體系。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試點方案另行制定(見附件)。

2.為保證國家量值的統壹、準確、可靠以及法定計量和民生計量的有效性,可將承擔國家量值傳遞、溯源、法定計量和民生計量的技術機構設置為公益性檢驗檢測機構。商業計量校準業務整合為檢驗檢測機構業務。

3.將纖維檢驗機構履行的行政監督執法職能與紡織服裝等工業品檢驗檢測職能分離,將紡織服裝等工業品檢驗檢測職能整合到經營性檢驗檢測機構。

4 .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原則上應整合為經營性檢驗檢測機構。必要時可在省級(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設立公益性檢驗檢測機構。

5.省級(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質監部門原則上可以整合相關專業資源,設立少量公益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除特殊需要外,市縣質監部門不設立公益性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推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質量監督體系管理的縱向或橫向壹體化。鼓勵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同城整合。

(三)開展跨行業、跨部門、跨地區整合(2015-2017)。

1.推動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改組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CIQ以資產配置、品牌加盟、設立投融資平臺、產業基金等方式整合質檢系統內外部機構;建立國際化運營平臺,整合質檢系統現有海外業務和機構,打造國際檢驗認證知名品牌。

2.支持方圓標誌認證集團發揮品牌優勢和全國網絡優勢,以市場為導向,以資本為紐帶,與質檢系統內外檢驗認證機構整合資源,重組打造股份制方圓標誌檢驗認證集團。

3.鼓勵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和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分別以資產和檢驗檢測業務為紐帶,探索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跨層級的整合。

4.按照在同壹縣(市)設立業務綜合檢驗檢測機構的原則,推動縣級政府整合分屬不同部門的檢驗檢測資源,設立縣級業務綜合檢驗檢測機構。

四、試點示範

(壹)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壹體化改革試點。推動中國特檢院在中央財政和相關地方財政支持下,聯合省級和副省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貨幣資金等形式共同出資,組建中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支持江蘇等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探索推進跨省整合,組建區域性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集團。

(二)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綜合改革試點。推動湖北省特種設備等專業領域檢驗檢測機構的縱向整合和深度融合。探索推進湖北省質檢院、中檢集團跨區域、跨層級整合試點。支持由市縣政府牽頭,推動不同部門或行業的檢驗檢測機構整合為經營性檢驗檢測機構。

(三)檢驗檢測機構轉企改制試點。支持浙江省海鹽縣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改制,推進混合所有制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改革試點,探索有利於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健康發展的運營模式。

(四)檢驗檢測機構的發展和改革。支持廣州等地建設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整合質檢系統內外檢驗檢測機構,全面組建公共檢驗檢測機構和經營性檢驗檢測機構,組建大型經營性檢驗檢測集團公司,促進檢驗檢測資源共享和集聚發展,打造統壹檢驗檢測品牌。

(五)檢驗認證機構同城化整合改革試點。支持四川省、成都市在已整合同城的成都質檢院有限公司基礎上,探索創新事業單位投資興辦企業涉及的人事管理、資產管理、社會保障等配套政策。以資本為紐帶,整合質檢系統內外檢驗檢測機構。

(六)檢驗檢測機構技術聯盟的整合。推動質檢系統檢驗檢測機構成立檢驗檢測技術聯盟。以聯盟為基礎,探索聯盟成員間的實質性整合。

支持全國質檢系統其他地區和機構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和國辦發20號文件、國辦發8號文件及本意見精神,開展多種形式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試點,探索經驗,以點帶面。

動詞 (verb的縮寫)保護

(壹)提高認識,狠抓落實。各級質檢部門要充分認識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改革意識、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敢於突破利益藩籬,主動研究、建言、改革。要把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放在突出位置,爭取納入地方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統籌推進。要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推動成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要在2015制定整合方案,認真實施,努力在檢驗檢測認證高技術服務業發展中搶得先機。

(2)轉變職能,創新管理。各級質檢部門要在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促進檢驗檢測認證行業做強做大中發揮協調作用。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的改革和廢止,打破部門壟斷和行業壁壘,有序開放檢驗檢測認證市場。推動質量安全監管方式轉變,減少行政審批,進壹步發揮市場監管作用,激發檢驗認證需求。加強政府購買服務的檢查認證,引入競爭機制,實現服務供給多元化。推動建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外部評價和約束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進檢驗檢測認證誠信建設,加強檢驗檢測認證事中事後監管,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切實維護檢驗認證社會公信力。

(3)積極協調和配套政策。各級質檢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強與編辦、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爭取地方政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妥善處理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和企業改制中的* * *問題。

(4)紀律嚴明,穩步前進。各級質檢部門要嚴格遵守有關財經法規,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做好資產核實、財務審計、產權變更等工作。,嚴禁弄虛作假、隱瞞不報和擅自轉讓、轉賣、出借、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國有資產。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把握好節奏和進度,及時研究解決融合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融合改革平穩有序推進。

附件: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試點方案

附件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整合試點方案

《國務院關於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幹意見》(國發[2014]20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質檢總局關於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4]8號)。以及《關於調整省以下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質監局法〔2065〕175號),明確提出開展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以下簡稱“特檢機構”)垂直整合試點,組建專業檢驗檢測集團;已經完成整合的要鞏固成果,沒有完成整合的要繼續推進,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重視,提高認識,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國務院要求,積極推進專項檢驗機構垂直整合,提高檢驗效率,激發市場活力,落實企業責任,降低社會成本,促進檢驗檢測認證等高技術服務業可持續發展。

壹、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1)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職能轉變和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要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政企管分開, 運用戰略思維和系統思維,科學界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專業技術工作和檢驗檢測工作的職能定位,大力推進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整合,實現特種檢驗機構做大做強,不斷提升特種檢驗高技術服務水平。

(2)基本原則。

按照專業化、社會化、規模化、國際化的發展理念,確定了特檢機構整合的基本原則。

——堅持政企分開、管辦分離。安全監管專業技術工作由政府舉辦的公益性機構承擔,檢驗檢測業務由經營性專項檢查組承擔,建立健全專項檢查組法人治理結構。

——堅持政府推動、縱向結合。質檢總局應當制定行政許可的相關政策和準入條件,引導和推動專項檢驗機構的垂直整合。各級質監部門按照國家關於專項檢驗機構縱向整合試點的要求,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組織推動地方專項檢驗機構按時完成縱向整合。

——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的要求,統籌規劃,科學統籌,使特種檢驗機構的總體布局能夠適應特種設備的快速增長和人民群眾的安全需求。

——堅持分類推進、分步實施。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分步推進整合工作。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鼓勵成熟地區率先融入;暫時不具備條件的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推廣,確保按時完成整合任務。

(3)工作目標。

——2065 438+05年底前,探索建立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專業技術工作與特種設備檢驗工作(包括監督檢驗、定期檢驗、設計文件鑒定、型式試驗,下同)相分離的機制。國家、省、市質監部門所屬的現有專項檢驗機構應逐步將特種設備檢驗業務移交給綜合專項檢驗組。

中國特種設備測試研究院(以下簡稱“中檢院”)率先聯合有意願的地方特檢機構,以資產為紐帶發起並註冊成立中國特種設備檢驗集團(以下簡稱“中檢集團”),引領全國特檢機構垂直整合;同時,鼓勵和推動省級(副省級城市)特種檢驗機構整合其他特種檢驗機構,組建省級或跨省特種檢驗集團,初步形成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格局。

——2065 438+07年底,基本完成中國特檢組垂直整合;通過省級或跨省專項檢驗機構的不斷整合,逐步形成了壹批區域性專項檢驗集團,實現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的有序競爭格局。

——2020年底前,完成專項檢查機構整合試點工作;建立定位明確、治理完善、監管到位的特種設備檢驗體系和運行機制,機構原則上不再從事經營性特種設備檢驗工作(偏遠地區保留的現有機構的特種檢驗機構除外);做大做強中國特檢集團等3-5家技術能力強、服務水平高、規模效益好、有壹定國際影響力的國有資產主導的特檢集團,形成布局合理、實力雄厚、公平可信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社會化高技術服務體系。

第二,夯實整合基礎,構建有序競爭格局

(壹)明確特種設備技術檢驗機構的性質和定位。

在實施專項檢驗機構整合試點的同時,保留各級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舉辦的公益性機構作為技術檢驗機構。其主要職能是為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持,承擔事故調查分析、應急處置、隱患整改監督、風險監測、統計分析、檢驗質量監督抽查、投訴調查、使用登記等日常工作。保留中國特檢院作為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技術國家研究實驗室;省政府保留的省級特種設備技術檢驗(事故調查、應急處置)機構;市政府根據地方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的實際需要,保留地方特種設備技術檢驗(事故調查和應急處置)機構。上述技術檢驗機構使用質檢系統檢查專項檢驗機構編制,根據職責任務和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重新檢查編制。

(二)構建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有序競爭格局。

推進特種檢驗機構整合應與特種設備檢驗和行政許可改革同步實施。將特種設備在生產使用環節的制造監督檢驗、安裝監督檢驗、設計文件鑒定和定期檢驗社會化,由生產或者使用單位自主選擇有資質的檢驗機構,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為企業指定檢驗機構。努力營造公平、公正、有序的檢驗檢測競爭環境。整合試點要積極穩妥分步實施,特別是涉及公安的改革,試點取得成功經驗後,要逐步推廣。

為保證特種檢驗機構垂直整合順利進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根據工作屬性分為兩類:第壹類是綜合檢驗組(特檢組),主要從事特種設備的檢驗工作。上述檢查工作是涉及安全、公共屬性強的技術行為。此類機構應具備相應能力,政府統籌規劃、科學設置準入條件,企業自主選擇,實現有序競爭;第二類是特種檢測機構,主要從事無損檢測、安全閥校驗、氣瓶定期檢驗及其他委托檢測等。,屬於市場行為,資源由市場配置,實現充分競爭。

(三)制定專項檢查組(試點)設立的準入條件。

特種設備事關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種設備的檢驗工作具有很強的公共屬性,主要由整合形成的規模大、實力強的特檢組承擔。

1.整合試點期間,在制定專項巡視組準入條件時,應當對集團出資人性質、集團規模、集團章程、集團能力、法人治理結構、社會監督機制等進行必要的限制。

2.已成立的專項檢查組不得開展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保養、銷售等經營活動。

3.在滿足準入條件的基礎上,特檢組先按企業在工商部門註冊,再參照國際慣例逐步探索轉型為非營利組織。

三、重點任務

(壹)推進質檢系統專項檢驗機構的縱向壹體化。

1.成立中國特檢組。

在中央政府和相關地方財政的支持下,由中特檢院牽頭,與有意願的特檢機構合作。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以金融資產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貨幣資金等方式組建中國專項檢查組。中國特檢組將總部設在北京,並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在各地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

質檢系統內的特檢機構可以作為發起人,積極參與中國特檢組的成立;或者集團成立後,以資金和設備的形式加入中國特檢集團。整合試點期間,參與組建或加入中特檢組的出資人機構屬性和編制不變,繼續為政府安全監管提供技術支持。

中特檢院和各投資方的檢驗資質和業務全部劃轉至中特檢集團,在中特檢集團內部實行統壹品牌、統壹資質、統壹質量體系。

2.成立省級和省際專項檢查組。

在政府主導下,根據各省實際情況,省級專項檢查機構可以牽頭對全省專項檢查機構進行縱向整合,采取金融資產投資、行政劃撥,或者將金融資產轉化為經營性資產,按照資本運作模式進行整合。省級專項檢查組成立後,可以進壹步加入中國專項檢查組,也可以進壹步融入省際專項檢查組。

各省在組建專項檢查組過程中,要考慮保留省市技術檢驗機構的事業編制,確保事業經費足額撥付。

省級(含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和地市級專項巡視機構可直接參與組建中國專項巡視組,或聯合組建跨省專項巡視組,也可參與所在省份組建的專項巡視組。

中國專項檢查組、省級專項檢查組或跨省專項檢查組的檢查收費,按照檢查社會化的要求,統壹明確為企業服務的收費標準。

3.特檢組質量檢驗體系不具備設立特檢機構的條件。

目前不具備組建特檢組資格的特檢機構,應按照特種設備檢驗社會化的總體要求,在原批準範圍內作為市場主體參與競爭,繼續從事特種設備檢驗工作,但最遲應在2020年前完成整合。

對於特種設備數量較少的偏遠地區,可以繼續保留現有的事業單位特種檢驗機構,在原資質範圍內(或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承擔本地區特檢組未能覆蓋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作,確保本地區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全覆蓋。

(二)推進行業檢驗機構和企業自檢機構整合。

行業檢驗機構和企業自檢機構可參照本方案進行整合,在滿足專項檢查組(試點)準入條件的基礎上,可組建行業專項檢查組或加入中國專項檢查組等專項檢查組。暫不具備整合條件的行業檢驗機構和企業自檢機構繼續在原資質範圍內從事檢驗檢測工作。

第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專項檢驗機構整合是國務院明確授權質檢系統開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的試點項目之壹,意義重大,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級質監部門要成立專項檢驗改革整合領導機構,明確職責,加強對專項檢驗機構整合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協調,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積極穩妥推進;同時,加強與地方編辦的協調,做好銜接,推動特檢機構做優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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