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從參與該案的執行法官楊澤元處了解到,法院至今未收到上繳罰金,也未收到被執行人復議申請。?目前已過了履行期限,我們正采取強制執行,對該法定代表人名下賬戶存款進行強制凍結扣劃。?
讓執行法官和申請執行人現場點收硬幣的舉動,是對司法資源的浪費,更是對勞動者尊嚴的輕慢,這起勞動爭議案件壹度引發熱議。
今年5月,小肖入職後與公司約定試用期3個月,結果只幹了10天左右,公司負責人就以業務需要調整、對小肖表現不滿意為由,單方面解除了雙方的勞動關系。而對小肖提出的結算工資及補償金要求,公司方認為試用期被辭退不應享有賠償金,只願意支付工資。
長沙市開福區勞動仲裁委認為,該公司無證據證明小肖不符合錄取條件,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故裁決支付小肖工資及賠償金***1萬余元。
該公司既未在指定期限內履行裁決,也未向法院申請撤銷,之後,小肖提出強制執行申請,經執行法官再三溝通,公司方答應履行。兩名執行法官陪小肖到公司取錢時,卻看到了這樣壹幕:公司辦公室的桌上、地上碼著壹大堆硬幣,面額為1角至1元不等。?這些硬幣我跑了很多家銀行才拿到。?壹旁的公司員工告訴執行法官楊澤元,這些硬幣是老板特意讓她從銀行兌來的。
法官估算,這堆萬元硬幣重量超過122斤。法官陪申請人現場清點硬幣並存至銀行,?3個人數了1小時左右?。
對於這壹故意刁難勞動者的行為,法院研究認為,硬幣顯然不是該公司日常經營活動中經常使用的貨幣,其蓄意兌換行為具有明顯的消極對抗執行意圖,屬於以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
這種?惡意用硬幣清償?的行為並非孤例,當事方多以接受批評教育了事。對於開福區人民法院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罰款的做法,長期兼職勞動爭議仲裁員的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帥認為,這既是對?消極執行?的有力打擊,又切實維護了勞動者尊嚴,充分發揮了司法裁判懲惡揚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