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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將怎樣改善?

消費環境是個復雜的開放性結構,相關因素很多,其中最讓人關註的是生產者和銷售者。在很大程度上,消費者將消費環境的改善寄希望於這兩方面都能“好好做”。然而事實上,誠實守信的有之,坑害欺騙消費者的也有之。作為消費者常常是防不勝防。在這種情況下,又靠誰來保護呢? 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消費者通常並不擔心受到商家的“欺負”,那是因為有足夠強大的“第三方力量”在時刻保護著他們,這就是完善的法律以及監督法律執行的相關組織(官方的和民間的)。比如那裏的消費者到超市購物,很少有人為會不會買到“問題食品”而操心,因為這樣的事已經有人為他們操心了——不僅僅是執法者,也包括生產商和零售商,他們同樣謹小慎微,生怕出了問題招來滅頂之災。如此良好的消費環境其實是在形成了良好法制環境之後才得以實現的。 中國改革開放30年來,在保護消費者的法律建設方面,經歷了從無到有、從粗到細的發展過程。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生產和銷售領域,有法不依、有規不循的現象多有發生;在監管領域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也並不少見。這就使得許多保護消費者的努力常常陷入“按下葫蘆起了瓢”的尷尬境地。如果侵害消費者利益的企業未能得到應有的懲罰或懲罰過輕,便會助長他們(以及效尤者)的違法沖動,進而造成惡性循環。這是我們身邊的消費環境始終難以讓消費者感到安全的根本原因。 增強消費環境的權責利壹體化意識 崔廷寶(沈陽市於洪區北固山路七彩陽光小區):作為消費主體的壹員,我十分關註消費環境的改進和變化。改善消費環境,包括市場經營主體(企業)、監管主體(政府)和消費主體(消費者)都應有清醒的認識,三主體實為壹體。因為經營主體和監管主體同時又是消費者,“妳中有我、我中有妳”的結構決定著三者利益的壹致性,這為建設責任分明、利益***享、科學文明的消費環境提供了前提和保證。 我們從理論上都能想得通,壹到現實中就不盡如人意。壹些目光短淺的企業或商家,可能會為眼前的利益,不惜欺騙消費者,忘記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置消費者利益於不顧,制造各種糾紛,傷了消費者的心。這種企業、商家是短命的,最終要被自己打垮、打敗;壹些政府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履行監管職責像墻頭草,為壹己私利,原則性往往被“雨打風吹去”,對消費者利益的損害常常視而不見,得過且過。別忘了,妳們也是消費者,將心比心,要拿出公心對良心。切記:漠視應擔責任,遲早被淘汰出局;壹些消費者法治意識淡薄、法規生疏,遇事不能依法維權,壹味依性子胡鬧,反將自己置於被動地位。凡此種種,不壹而足,消費環境中的“毒瘤”,需要靠“責任”來切除。 構建安全和諧的 消費環境 徐春華(西崗區民業巷居民):改善消費環境是指規範市場秩序,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保護消費者的安全權利;倡導健康、文明的消費方式,節約資源,減少消費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消費環境中,最重要的當屬安全與和諧兩方面。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傳統意義上的消費環境,即市場經濟的規範等,同時又以高瞻遠矚的戰略眼光將自然環境和資源納入消費環境體系,賦予其全新的和諧內涵。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是保護生態環境、實現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與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接軌的需要。 安全與和諧,相互依賴又相互制約,如何使其形成合力,***同發揮作用?必須改善消費環境,構建安全和諧的消費環境,節約資源,珍愛環境。 首先,要轉變觀念,樹立全新的消費環境理念。消費經濟是生產力發展的動力。消費環境是現代人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現代人生活方式變遷和社會文明進步的助推劑。嶄新的消費環境理念有利於形成新的可持續發展的消費模式、消費結構、消費文化等。 其次,要大力開展消費環境的宣傳教育活動。利用多種媒體和組織形式,宣傳有關國家政令、法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利,抵制商家錯誤引導,增強消費者的安全意識、節約意識、環保意識和可持續消費意識,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再次,圍繞百姓衣食住行用等切身利益方面開展嚴查、監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獎優罰劣,長年堅持,形成制度。 增強品牌意識鼓勵公平競爭 許濤(大連市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職工):據統計顯示,最近10年中國最終消費率平均為59%,低於世界78%的平均水平。而良莠不齊的消費環境影響了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和消費水平,是目前我國居民消費率持續偏低的重要原因之壹。讓人欣慰的是,有關部門正在維持市場秩序、改善消費環境上作出種種努力。壹些商業企業也紛紛發出倡議,要求加強企業誠信標準,提高行業公信度。然而,消費環境的改善不可能立竿見影,需要壹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就目前而言,應著重從兩方面來改善消費環境。壹是增強品牌意識。品牌無論對商品還是對企業來說,都是十分需要的。企業要以誠信為本,既要為消費者提供物美價廉的商品,又要為消費者提供周到的服務。改善消費環境不僅僅是政府部門的責任,也是企業應盡的義務。不論是廠家還是商家,消費者就是上帝。無論何時何地,都要認真履行商品三包的各項規定,隨時隨地為消費者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後的全方位服務。不但要創塑名牌產品,而且更要創塑服務品牌。二是鼓勵公平競爭。要繼續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堅決打擊經營假冒偽劣商品的不法行為。與此同時,商業網點既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又要引入競爭機制,鼓勵適度競爭。讓消費者有較多的選購余地;讓消費者從中得到實惠;讓消費者購物感到放心。 應該提高農民的消費觀念 榮玉平(旅順水師營街道大王村六組農民):據2007年市消協、市工商局12315系統統計:調查處理關於農資方面的爭議達157件,而其中暴露最突出的問題是產品質量不高、虛假宣傳、售後服務不到位以及非法經營等。要知道,這些假冒偽劣農資產品壹旦侵害農民的消費權益,則會讓農民壹年的辛苦勞作“顆粒無收”。可見,提高農民的消費觀念,已是新農村建設中需要為農民好好補上的壹課。 不可否認,農村還是壹個消費低廉市場。農民消費意識相對落後,自我保護意識淡薄,有時為了圖省錢,同類商品通常買便宜貨;而且農民作為消費者,對商品知識掌握得不夠,維護自己消費權益的意識還不高,很容易上當受騙。這也為不法商販提供了可乘之機。他們把農民當成了消“廢”者。在利益的驅使下,不但出售過期、假冒偽劣商品,而且有時還“掛羊頭賣狗肉”,打著科技下鄉的旗號,用虛假宣傳和承諾誤導農民,幹著坑農害農的勾當。而出現問題後,如果不大,農民則會采取“忍氣吞聲”的做法,不能有效維護自己的權益,打擊那些坑農害農的商品,凈化農村市場。 提高農民的消費觀念,需要深入到農村的家家戶戶,向他們普及科普知識,宣傳辨別假冒偽劣商品的常識,組織正規的商品經常性送貨到村。同時,要讓農民人人都知道12315投訴電話,每個村組都要設立維權宣傳員,引導農民科學、合理、文明消費。這樣才會讓農村的消費環境變得成熟和健康起來。 改善消費環境要關註“小店” 劉海濤(中山區虎灘新區居民):前幾天,壹朋友到街頭小店吃燒烤,拉肚子打了兩天吊瓶。他找到小店論理,小店不道歉不要緊,還把他轟了出來。上周,朋友請我到壹家小店吃飯,他說這家魚做得好。結果在壹盤黃花魚裏吃出壹只蟑螂,害得我們幾人好壹頓惡心。 由此我想,改善消費環境應從“小店”抓起,要關註街頭“小店”(如小飯店、小燒烤店、小包子鋪、小早點店、小夜宵部等)。為什麽要抓“小店”?因為它有的有正規手續,但監管不力;有的沒有正規手續,純是“野店”;還有的帶病在那裏炸油條蒸饅頭。這些“小店”問題多、衛生差、環境臟,對人們危害極大。那麽它為什麽還有壹大群消費者呢?因為它便宜、方便,適合大眾消費。 為此,筆者建議,改善消費環境要關註“小店”,嚴格監管“小店”。這就要求我們政府各職能部門,為保護消費者利益,壹是加強審批工作力度。對於報批的小店加強審核,嚴格把關,從資質、房屋、環境、衛生、健康等要素逐壹把關,確實做到手續完備;二是加強檢查工作力度。稅務、工商、城建、環衛、衛生等部門要定期到店檢查,不能壹年蓋個章就完事,督促合法經營;三是加強教育和處罰工作力度。對那些無照、違法、違規經營的要進行教育,限期整改,對於教育後仍不改正的要予以處罰。確實改善“小店”的消費環境。 消費者也要自覺抵制不公平競爭 程紹德(普蘭店市文化路15號居民):從某種意義說,市場經濟就是競爭經濟,而競爭的公平性是保證市場機制正常運行、營造和諧消費環境的先決條件。於廠商來說,不正當競爭手段主要包括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搞商業賄賂、發布虛假廣告信息、侵犯商業秘密等。而於消費者而言,不正當競爭則表現在要挾式投訴、惡意退貨、知假買假等等。 表面上看,消費者的不正當競爭只涉及個人及廠商的眼前利益,而實際上,它對市場秩序、公平競爭等的破壞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如要挾式投訴、惡意退貨,就是對誠實守信廠商正常商業行為的迫害,它嚴重損害了和諧消費中買賣雙方之間的信任,從而導致消費環境惡化;知假購假更是在客觀上鼓勵和支持造假行為。試想,如果沒有消費者的知假買假行為,那些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廠商怎麽會有如此高的造假積極性呢? 為了保障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目前我國已出臺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維權法律,這些都是遏制不正當競爭及消費行為的有力武器。作為執法部門,應該充分運用這些法律法規來制約規範不公平的競爭及消費行為;而作為消費者,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摒棄不正確的消費習慣,為改善消費環境盡壹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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