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就是要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四項收入合並起來,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簡單說就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壹、個稅繳納後的匯算清繳怎麽辦理1、自己辦。據了解,稅務機關將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大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操作流程,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網頁端、12366自然人專線等渠道提供涉稅資訊,解決辦理年度匯算中的疑難問題,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匯算。2、單位辦。納稅人可以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如保險營銷員或證券經紀人)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3、請人辦。納稅人可根據自身情況,自主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選擇這種方式,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授權書並妥善留存,明確雙方權利、責任和義務。二、退稅補稅應該怎麽操作1、只要納稅人在申報表的相應欄次勾選“申請退稅”,即完成了申請提交。稅務機關按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後,為納稅人辦理退稅,退稅款直達個人銀行賬戶。2、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需要補稅的,稅務機關也同樣提供了多種便捷渠道。納稅人可以通過網上銀行、POS機刷卡、到銀行櫃臺、非銀行支付機構(即第三方支付)等轉賬方式繳納應補稅款。三、個稅匯算清繳有什麽好處壹方面,這能更好保障納稅人的權益。比如有人由於工作忙,能享受的稅前扣除項目在平時沒來得及享受;還有壹些扣除項目只有年度結束才能確切知道支出金額是多少,比如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大病醫療支出等。另壹方面,通過年度匯算,才能準確計算納稅人綜合所得全年應該實際繳納的個稅,實現多退少補,讓稅負更加公平合理。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壹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