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肖的回答是,當然不需要,出戶口的時候要辦理好交接手續。《會計法》有明確規定。會計離職或安排事情時,必須取得交管人員的處理程序的理解。即使妳還是公司的財務總監或者稅務員,也要把財務總監換到稅務局。
讓我們看壹個例子:
王是壹家公司的財務總監,但當她努力為公司處理涉稅交易時,被告知交易的處理是有限的,更重要的是影響了企業的稅務判斷評級。了解了流程才能明白,王之前在對方公司擔任財務總監,但他離職期間並沒有將財務總監變更為稅務架構,所以王在稅務系統壹直是上壹家公司的財務總監。眼下,之前的公司因為長時間沒有投訴,變成了不尋常戶,找不到企業關系控制人。
經過以上案例,大家應該都能理解,記賬員沒有接手或者沒有改變財務總監的結果。
那麽當我被解除主管賬戶的職務,卻面臨公司今非昔比的局面,我該怎麽辦?
根據稅收征管法的關系規則,即使企業未辦理變更財務控制人手續,也屬於行政違法行為,將受到行政處置。所以,即使賬戶管理與公司發生沖突,財務負責人無法變更,直接向稅務局反映可能更好。這是稅務局的工作。
最好妳以後能證明我還是向稅務局報了離職工作,比如書面報告,手機填單等。
別名金融人,壹定要明白自己工作的獨特性。遇到壹點麻煩的工作,不用想著躲,要想辦法處理。如果妳不采取預防措施,妳很可能會生自己的氣。
(以上物質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