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學習教育局相關財務文件,提高認識。要求財務人員掌握財務制度,發現問題,認真反思,找差距,找原因。把財務工作做精、做準、做細、做嚴。
二、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1.財務人員沒有資格證。
2、未全面落實中小學生公用經費使用辦法。
3.財務票據不規範。
4.固定資產登記程序不規範。
5.資金管理不規範。
6、有3萬元以上購買設備,未向教育局領導履行審批手續。
7.貧困生資助信息不全。
三、根據實際情況,進壹步規範財務管理,嚴格按照有關會計制度,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
1.財務人員沒有資格證。準備參加培訓,接受專業知識培訓,取得資格證書。
2、杜絕福利、獎金、津貼、加班等人員開支。公款不能作為他們老師的任何勞務費。
3、對於寄宿生的生活補助,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
4、規範固定資產登記手續,隨時發生,隨時登記,不積累,不漏辦任何手續。
5、規範資金管理,爭取上級撥款,專款專用。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堅決杜絕使用大額現金支付、收款、打白條等現象。首先要知道發票的定義:發票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憑證。
①付款計劃不規範。辦公費和購買實物的報告要交多少錢?工程的報告不能全款支付,要等工程驗收完成後再支付,以免造成大量資金流入學校期間不買單。(校長領導下,有財務、總務、教務、教師代表。這五類人員討論後才能得出有效合法的方案。)
②簽名不規範:三人簽名和領導簽名不規範。三簽名是指管理人簽名、實物接收人或保管人簽名和領導簽名。經辦人要簽目的,領導要根據發票的不同簽上“同意報銷、同意付款、同意匯款、同意轉賬”的字樣。簽名的同時壹般不允許出現現代簽名的現象。需要代簽時,請代簽
③發票金額與清單金額不符;對於購買辦公用品發票,當發票金額不等於清單金額時,將視為無效發票;餐飲發票,發票金額大於清單金額時,以清單金額為準,發票金額小於清單金額時,以發票金額為準。簡單來說就是低或者高。
④工程發票應支付雙方簽訂的合同、會議紀要、預算報告、驗收報告等。;大宗購買物品要有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預算報告和物品清單,保管人要核對清單。其中,購買電腦電器的發票要有配置清單,物品價格要用配置的材料評估。
⑤不能取票報銷。發票和清單上的公司名稱要壹壹對應。在壹筆經濟業務中,同面額發票的序號必須相連,同面額發票的序號必須斷開。
⑥白條是我們站的壹個主要問題,主要是因為人工成本。自2014起,需向稅務機關繳納勞務稅並取得相應發票,以規範資金管理。
⑦上級組織的活動,如外出培訓學習或集體出差,應嚴格按照出差標準執行。
⑧財務公開應該成為每個學校的制度。每月月底要向教師公開本月收支明細,公示欄下寫監督電話:6222355。並根據照片存檔,以照片作為公示證明,希望老師們監督。
6、在購置設備時,凡使用經費超過3000元的,堅持向教學輔助站報告,超過3萬的報告必須經教育局領導簽字後,學校方可實施。杜絕利用分段制作3萬元以下發票。
7.對於貧困生數據問題,要嚴格按照規範要求,收集所有數據並歸檔備查。今後,我們將按照財務制度管理經費,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嚴格控制經費,加強管理,不斷進取,使工作規範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