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職工飯堂夥食補助賬務處理分述如下:
企業給食堂撥付費用或為食堂購置設施、支付食堂員工工資等,在企業賬上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貸記"銀行存款";若讓職工負擔部分餐費,企業要先扣減員工飯費,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食堂",轉交員工飯費給食堂,借記"其他應付款--食堂",貸記"銀行存款".食堂收到企業及員工交納的餐費,計入"夥食收入",日常的各種柴米油鹽及原材料支出計入"夥食成本",其票據入賬要求與不獨立核算的內部食堂相同。
財務處理:夥食費該如何入賬:
1、若是從工資中扣員工夥食費,則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職工食堂
既然是在工資中扣除,不能做個人所得稅扣減項目.即使列支在"應付福利費",在稅務檢查或審計時也會計入員工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
2、公司承擔的夥食費應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科目.至於對公司最有益的做賬方法是應將業務招待費盡量控制在稅法要求的範圍內,若壹年的招待費過多,可采用分年計入的方法,反正食堂是內部的,發票日期可以隨意,這樣招待費就可以全額抵稅。
3、承包人應向公司支付承包費不應計入"營業外收入",而是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4、承包人應向公司提供正規服務業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明確把職工食堂經費補貼確定為企業職工福利費的壹項內容,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壹條同樣將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壹供應午餐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的核算內容,同時,財企[2009]242號文件第二條第二款特別指出,未統壹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並不是職工福利費核算內容,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