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代您預訂機票服務費,並開具增值稅專用電子發票,可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如果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則限定服務為“國內客運服務”,經紀服務不屬於憑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抵扣進項稅額的範圍。
客運服務的發票抵扣說明如下:
1.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
2.客運服務電子發票(非普通發票)可以抵扣;
3.經紀服務、預訂飛機票、旅遊服務和飛機票不適用;
4.客運服務,壹般稅率為9%,簡易征收率為3%。
綜上所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如需紙質發票,可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格式文書,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納稅人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所支付或承擔的增值稅為進項稅。
下列進項稅允許從銷項稅中扣除:
(1)從賣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價格和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註明的扣除率11%計算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計算公式:
進項稅=進價x扣除率
(四)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買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
扣除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