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從1996年開始正式繳納的。在此之前,我國實行的是以企業為單位的養老制度,由企業完全承擔職工的養老保險費用。但從1996年開始,國家開始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由企業和個人***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用。這壹制度的實行,標誌著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正式建立。
養老險繳費基數是指用於計算養老險費用的依據。根據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壹般來說,繳費基數是根據參保人的工資水平、社保局公布的最低繳費基數和最高繳費基數等因素來確定的。
綜上所述,黑龍江省沒有出臺2024年跨年補繳以前年度養老保險政策,請2023年未繳納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務必在12月24日前完成繳費,否則2024年1月1日後將無法補繳,由參保人自行承擔相應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