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7月,為適應建立東北根據地對大批專業幹部的需要,東北銀行總行在佳木斯舉辦了第壹期短訓班。 1948年3月,東北銀行總行從佳木斯遷到哈爾濱,總行短訓班設在哈爾濱市田地街。 1948年12月,總行訓練班隨同東北銀行總行由哈爾濱遷到沈陽市,訓練班設在沈陽市小南門裏偽交通銀行舊址。 1950年6月,東北銀行總行決定在東北銀行幹校的基礎上擴建東北銀行專門學校,並撥款東北幣5億元作為建校經費。1950年7月25日,幹校從沈陽遷到長春市人民廣場銀行大樓。 1952年10月23日,國務院、教育部決定將東北計劃統計學院、東北財政專門學校、東北銀行專門學校合並,成立東北財經學院。經過調整,原東北銀行專門學校的部分教師、職工和專科學生遷往沈陽,並入東北財經學院;在保留部分教師、職工和高職科學生的基礎上,開始籌建銀行學校。 1958年9月29日,吉林財貿學院正式成立、中國人民銀行長春銀行學校停辦。 1969年11月,吉林省革委會在“加強戰備”、“藏幹於民”、“建立農村紅色根據地”的口號下,加緊部署和動員全省廣大幹部插隊落戶。與此同時,決定撤銷吉林財貿學院。 1970年8月,吉林省革委會決定原吉林財貿學院、省財貿幹校、省商業學校、省糧食學校、省供銷合作學校五校合並,成立吉林省財貿學校,校址設在長春市斯大林大街82號原吉林財貿學院院址。 1978年5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恢復吉林財貿學院。 吉林財貿學院歷經恢復、發展和改革開放辦學時期,逐步建設成綜合性財經高等院校,成為省屬重點高等院校之壹。 1992年5月,經國家教委批準,吉林財貿學院劃歸國家稅務總局領導,更名為長春稅務學院,成為全國第壹所稅務本科普通高等學校,擔負為全國稅務系統和吉林省培養高級稅務和各類財經管理專門人才的任務。 2000年在高等院校布局結構調整中,學院又劃歸吉林省,成為省屬院校。 2004年初,長春稅務學院被確定為吉林省重點高校。 2010年,教育部批準長春稅務學院更名為吉林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