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中所有報考者均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根據所報崗位分甲乙級兩級,市州級以上崗位考甲級,縣區級以下的崗位考乙級。
甲級相對乙級來說要難壹點。甲級合格分數線120,乙級合格線100。如果是自己復習的話,主要以甲級為主,涵蓋乙級內容復習。
吉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采取分級考試的形式進行。報考省直、市(州)直機關(含長春市所轄區)和選調生職位的考試級別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甲)、《申論》(甲)。
報考縣(市、區)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及省和市(州)直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機關(單位)的考試級別為乙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乙)、《申論》(乙)。
報考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幹部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幹部職位的考生,考試級別為丙級,筆試科目為《申論》(丙)和《農村工作常識》或《街道工作常識》。
擴展資料:
筆試考點設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報考省社保系統、省統計系統、省地稅系統(不含長白山地方稅務局)職位的考生筆試考點設置在各級社保局、統計局、地稅局所在市(州);報考長白山地方稅務局職位的考生筆試考點設在長春(省直考區)。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機關和考試機構,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作答要求
1.《申論》試題全部為主觀題。測試材料分為兩部分:試題本和答題卡。考生須將答案作答在申論答題卡上,在非指定位置作答的壹律無效。
2.考生須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的姓名、報考部門欄上填好本人姓名和報考部門,並在準考證號壹欄的空白方框中填上本人準考證號。用2B鉛筆將“準考證號”欄中相應方括號內的數字塗黑,黑度以蓋住框內字母為準,不要塗到框外。
3.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試卷的考生,必須用少數民族語言答卷,否則後果自負。
4.考生務必攜帶的文具以準考證要求為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