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對依法納稅的理解
目錄:1,企業所得稅概述
2.計稅基礎概覽
3.計算應納稅額的標準
4.稅率概述
5.稅務記錄方法
(1)查賬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2)核定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6.稅務規劃概覽
7、合理避稅的方法
8.稅收籌劃最經典的表述。
摘要:65438年至0994年,我國實行分稅制改革。新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這壹稅率適用於我國大中型企業和效益較好的企業,但對於規模較小的企業,稅負水平較原來的實際稅負有所上升。為照顧小企業的實際困難,參照國際上壹些國家對小企業采取較低稅率征稅的優惠照顧措施,稅法規定,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含3萬元)的企業,按18%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至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的企業,稅率為27%。此外,位於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行業的內資企業,2001至2010年減按654.38+05%的稅率征稅。
內容:企業所得稅是對各類內資企業和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壹種稅。本期企業所得稅為1993 12 1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由國務院發布,自1994 1起執行。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在中國境內從事物質生產、運輸、商品流通、勞務和其他營利性企業取得的所得,以及股息、利息、租金、資產轉讓所得、特許權使用費和營業外收入所得。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是在中國境內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各類內資企業或機構。具體包括國有、集體、私營、股份公司、合資企業和其他組織。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即納稅人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扣除允許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後的余額。
計算應納稅額的標準,即納稅人計算應納稅額的依據是什麽。雖然計稅依據和征稅對象是反映稅收的同壹對象,但它們要解決的問題是不同的。征稅對象解決的是征什麽稅的問題,計稅依據解決的是確定征稅對象後如何計量的問題。有些稅的計稅依據是壹樣的,比如各種所得稅,都是應稅收入。但有些稅種是不壹致的,比如消費稅,是對應稅消費品征收的,以消費品的銷售收入為計稅依據。再比如,農業稅是按農業總收入征收的,計稅依據是稅務機關核定的常年應稅產量。計稅依據分為從價計征和從價計征兩種。從價稅是基於應稅對象的自然數量和單位價格的乘積。從量計征的稅款以征稅對象的自然實物量為依據,按照計量標準(重量、體積、面積等)計算。)稅法規定的。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項目不得扣除:
1.資本支出。
2.無形資產轉讓和開發支出。
3 .非法經營罰款和罰沒財物損失。
4.各種稅收滯納金、罰款和罰金。
5.自然災害或意外損失得到補償。
6.各種捐款超過扣除標準。
7.各種非廣告贊助支出。
8.其他與收入無關的費用。
稅率:企業所得稅適用33%的比例稅率。同時,對小企業實行二檔優惠稅率。即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的,稅率為18%;3萬元至654.38+萬元,稅率為27%;超過65438萬元的,稅率為33%。
計稅方法:企業所得稅有兩種征收方式: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
1.查賬征收模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1)季度預繳稅金的計算
根據稅法規定,企業按月(季度)預繳所得稅時,應當按照季度實際利潤計算預繳稅金;按季度實際利潤計算預繳應納稅額有困難的,可按上年應納稅所得額的1/4或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如年度計劃利潤)預繳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月(季)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或
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額=上年應納稅所得額×1/12(或1/4)×適用稅率。
(2)年度所得稅的計算
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和地方所得稅按月(季)預繳,年度終了後匯算清繳。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退)企業所得稅額=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月(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額。
(三)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根據稅法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基本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可抵扣項目金額
在所得稅實際征管和企業納稅申報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壹般以企業會計利潤總額為基礎,通過納稅調整確定,即: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以前年度虧損-免稅收入
2、核定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1)定額征收模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稅務機關按照壹定的標準、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納稅人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由納稅人按規定申報繳納。
(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納稅所得額
或者.....=成本支出÷(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充分利用現有稅收法律、法規和制度的不完善和不健全,通過合理安排投資決策、管理和核算方法,合法享受稅收優惠,避免因對稅收政策不理解或誤解造成的稅收陷阱,減輕企業稅負,減少稅收支出,增加自身利益,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壹種稅收籌劃行為。即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範圍內有多種稅收方案可供選擇時,選擇稅負最低的方案來處理財務、業務和交易事項。稅收籌劃是壹種合法的理財行為,不同於偷稅、漏稅等非法手段。
所謂稅收籌劃,也就是合理避稅。既然是合理避稅,我認為最重要的問題是不違反稅法。這裏的不違反不僅僅是指國家頒布的稅法,還包括各種稅法的解釋,國家稅務總局的問題解答等等。避稅必須建立在熟悉稅法的基礎上。合理避稅就是將會計準則與稅法相結合,在稅法允許的範圍內少繳稅。
如何合理減少企業繳納的稅款,有以下方法可供參考:
1-合理增加成本,減少所得稅,能預提的費用就預提。
2-對設備采取快速折舊法,減少當期收益。
3-采取“分竈吃飯”的方式分散生意。把原來壹個公司名下做的業務分成2-3個公司,既增加了成本價差,又減少了企業收入。比如妳的公司壹年盈利30萬,需要繳納9.9萬的所得稅。如果分成3家公司,每家公司壹年盈利65438+萬,那麽3家公司的所得稅就是壹個*。實際上,因為成本渠道的增加,三家公司的年利潤不會達到30萬元,很多成本都被重復攤銷和計提,因此節省的稅收不僅僅是近2萬元。
4-采取“高稅區到低稅區”的方式:所有特區和開發區在稅率上都有優惠政策,公司總部轉移到這些地方。比如深圳的企業所得稅只有15%。即使去公司總部,也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做企業結算:高所得稅去低所得稅地方;有稅率的地區會搬到沒有稅率的地區。
5-采用“在香港註冊工廠和公司”的方式,香港是壹個自由港和低稅區。壹般企業所得稅不超過8%,其他稅種特別低,很少。
6-以“高新”名義,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2免3減,3免8減。把其他業務和產品放到這個裏面去做——搭個順風車。
7-企業以“外資”名義改制,各地區對外資企業都有稅收優惠政策。
8-下崗職工和殘疾人也可以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9-與學校的校辦工廠合作。國家在稅收方面有特殊的優惠政策。
這些做法是企業在具體操作中可以采用的安全、合理、可靠的避稅方法。
稅收籌劃最經典的表述來自於英國上議院議員林書宇爵士在1935對“稅務局局長訴溫斯特大公”壹案的陳述:“每個人都有權利安排自己的事業,根據法律他可以少繳稅。為了確保從這些安排中獲益,不能強迫他繳納更多的稅。”後來,這個觀點得到了法律界的認可。縱觀國外許多關於稅收籌劃的觀點,指出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為減輕稅收負擔而進行的節稅行為。雖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但基本含義是壹致的,即稅收籌劃是企業經營者為達到少納稅或稅後利潤最大化的目的而進行的合法籌劃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