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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提稅金的分錄怎麽做

計提稅金的分錄怎麽做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支付時: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改為稅金及附加後的相關賬務處理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企業應當設置"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其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企業應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期末,應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於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也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會計分錄:

(1)先計提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繳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2)繳納時:

借:應繳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貸:銀行存款

(3)印花稅繳納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關於計提稅金的分錄怎麽做解答先到這裏,當月對於稅金要做計提分錄,也要做繳納分錄,但是繳納分錄是上個月的稅金,而計提的是這個月的稅金,財務人員對兩者要能夠區分清楚,這樣在做賬的時候填寫稅金的數額才不會填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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