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務員受到記過處分後,其影響期限為12個月,在這段時間內,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同時也不得晉升工資檔次。記過處分是行政處分中的壹種,按照輕重程度,行政處分***分為六種,分別是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除。其中,警告處分的影響期為6個月;記大過處分的影響期為18個月;而降級和撤職的影響期則為24個月。這些處分都旨在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主體提出告誡,以期其認識到應負的責任。
社保的處罰規定:
1、違反社保法規的行為類型:包括但不限於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偽造社保證明材料、濫用社保基金等;
2、處罰措施:可能包括警告、罰款、降低信用等級、限制政府采購資格等;
3、處罰執行機構:通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稅務機關負責執行;
4、申訴途徑: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訴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綜上所述,公務員在接受記過處分時,將面臨為期12個月的影響期限,在此期間無法獲得職務、級別和工資檔次的晉升,這是行政處分六種形式中的壹種,旨在警示違紀人員並促使其認識並承擔相應責任,不同處分類型的影響期限根據其嚴重性不同而有所區別,如警告為6個月,記大過為18個月,而降級和撤職則為24個月。
法律依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壹)警告,6個月;(二)記過,12個月;(三)記大過,18個月;(四)降級、撤職,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