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入4月份的門檻,2020年的進程以及走到三分之壹的節點。雖然開年出現諸多突發狀況,但如今不斷向好的趨勢愈發明顯。
江湖君最近關註到許多交通及行業新規政策會從四月份開始陸續恢復實行,與我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今天搜集幾條重點新規,與大家分享。
01?ETC客戶可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
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了通行費電子發票編碼規則、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的對象、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流程、通行費電子發票的種類等內容,同時公布了通行費電子發票票樣。該公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對象為辦理ETC卡的客戶,ETC卡的具體辦理流程和相關要求請咨詢各省(區、市)ETC客戶服務機構。未辦理ETC卡的客戶,仍按原有方式交納通行費和索取票據。
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流程分為在發票服務平臺賬戶註冊、綁定ETC卡、發票開具三步,該項新規的施行將有利於廣大物流行業或者商務出行的車主,降低移動成本同時提高效率,便利性得到保障。
02?軌道交通明確管理辦法
4月1日起,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這其中包括10類禁止性行為以及7類約束性行為,違者會受處罰。
10類禁止性行為包括:
1.攔截列車,在列車車門或站臺門提示警鈴鳴響時強行上下列車,車門或站臺門關閉後扒門;
2.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和開關裝置,在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3.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
4.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臺門等,擅自進入駕駛室、軌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標誌的區域;
5.向軌道交通線路、列車以及其他設施投擲物品;
6.損壞車輛、站臺門、自動售檢票等設備,幹擾通信信號、視頻監控設備等系統;
7.損壞、移動、遮蓋安全標誌、監測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設備;
8.在車站、列車內吸煙,點燃明火;
9.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推擠、嬉戲打鬧;
10.影響運營安全的其他行為。
7類約束性行為中包括:
1、在車站或者列車內塗寫、刻畫或者私自張貼、懸掛物品;
2、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進站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
3、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嘩、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等;
4、騎行平衡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自行車,使用滑板、溜冰鞋;
5、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等有特殊需求的乘客例外);
6、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躺臥或踩踏座席;
7、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為。
違反以上行為規定者如果制止無效,會有怎樣處罰呢?
《辦法》中指出:拒不遵守乘車規範的,運營單位有權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相應條款仍需落地,《辦法》要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應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城市軌道交通乘客乘車規範。
03?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延長
3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並出臺了壹系列促進汽車消費的政策。
會議確定,壹是將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二是中央財政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支持京津冀等重點地區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三是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從5月1日至2023年底減按銷售額0.5%征收增值稅。
如今,無論是在人們的日常出行,還是車輛購置政策等方面,國家都陸續推出積極政策,逐漸趨向規範化發展。以上是四月的新規,妳記住了麽?
(註:部分圖片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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