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部門審批
--> 向海關服務中心購買空白《登記手冊》
--> 合同預錄入
--> 海關審核後開具《開設保證金臺帳聯系單》
--> 向中國銀行申請設立臺帳 ---> 海關核註銀行簽發的《臺帳登記通知單》
--> 海關進行計算機異地傳輸 ---> 收到傳輸成功回執後核發《登記手冊》。
二、合同備案所需單證:
1、經營單位申請報告。
2、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證》,屬於進料加工的需要加蓋稅務部門印章。
3、對外簽訂的進出口合同。
4、經營單位基本帳戶開立證明。
5、加工企業所在地經貿部門出具的《加工生產能力證明》。
6、委托加工應提供經營單位與加工企業簽定的符合《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的委托加工合同(協議)。
7、開展異地加工貿易,須提供經營單位所在地海關出具的關封,內含《異地加工申請表》壹式二份。
8、首次開展加工貿易須提供經營單位和加工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海關登記通知書》。
9、經營單位的介紹信或委托書。
10、加工工藝說明。
11、如需異地口岸進出口報關,須填寫《異地報關申請表》。
12、海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註:
1)海關對首次開展加工貿易的企業實行驗廠制度;對單證齊全、驗廠合格的企業,海關在3個工作日內核發《登記手冊》。
2)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的企業屬AA類的,免設臺帳;屬A類企業的,需設臺帳,實行“空轉”;屬B類企業的,需設臺帳,壹般商品實行“空轉”,限制類商品實行“實轉”;屬C類企業的,需設臺帳,壹律實行“實轉”;D類企業不得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經營單位與加工企業非同壹分類的,海關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管理。對外商提供的進口輔料品種在規定範圍內,且金額在5000美金以下的,免辦手冊,不納入臺帳管理。
三、辦理5000美元以下78種客供輔料備案手續所需單證:
1、申請報告。
2、進口發票、裝箱單(壹式二份)。
3、出口合同(壹式二份)。
4、經營單位介紹信或委托書。
四、合同核銷
(壹)基本流程:
合同執行完畢後壹個月內企業向海關申請核銷
--> 預錄入
--> 海關審核
--> 簽發《臺帳核銷聯系單》
--> 中國銀行銷帳
--> 海關核銷結案
--> 打印結案通知書。
註:企業必須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對無正當理由未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的,海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