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築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壹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征收備案事項說明”沒有具體格式,此項資料是《全國稅收征管規範(1.1版)》2.2.5壹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征收備案中要求的必報材料。
“選擇簡易征收的產品、服務符合條件的證明材料,或者企業符合條件的證明材料”具體包括材料,總局文件未明確提及,現在仍然按照《全國稅收征管規範(1.1版)》2.2.5壹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征收備案執行。
國、地合並以後,通過網上自助就可以完成報備,壹般來說,網上辦稅系統已經把所有具備簡易征收的各種條件都標明了,納稅人根據系統羅列的條件,選擇符合自身的條款,上傳相關合同、協議書,即可完成報備。
首先應該知道,是否執行簡易計稅方試由甲方選定或雙方協商約定,文件說甲供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法。意味著也可以不選擇。只能說甲供具備選擇簡易計稅法的條件。
1、甲方提供或清包工,均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法,前提是甲方也同意。
2、總包與分包之間采用什麽計稅方式,由雙方協商而定,與總包對於甲方結算使用的計稅方式不相幹。
3、總包提供給分包材料計稅方式雙方議定,可以兩種計稅方式可以選擇。但總包使用壹般計稅法方具備抵扣條件,總包使用簡易計稅法則不能抵扣。
4、分包使用簡易計稅法,總包不能抵扣,但不影響對於甲方按照壹般計稅法結算。
清包工主要是指廣大的勞務分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可抵扣進項稅額較少,其作為總承包企業和專業分包企業的上遊供應商,如果也按照11%的稅率征收,其稅負過高,也會通過稅負轉嫁效應傳遞給建築業產業鏈下遊企業,不利於建築業企業的健康發展。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清包工程也叫包清工,是指業主自行購買所有材料,找裝飾公司或裝修隊伍來施工的壹種工程承包方式。 講白了甲供工程和清包工程 就是同壹回事,都是只做清工就可以。
根據2016年3月23日,財政部、國稅總局頒布的《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相關規定,增值稅的計稅方法有兩種,包括壹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稅率分別是11%和3%,壹般計稅方法進項可以抵扣,簡易計稅方法。
法律依據: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五十壹條 營業稅改征的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納稅人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增值稅,國家稅務局暫委托地方稅務局代為征收。
第五十二條 納稅人發生適用零稅率的應稅行為,應當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免)稅,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第五十三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壹)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二)適用免征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
第五十四條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第五十五條 納稅人增值稅的征收管理,按照本辦法和《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現行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