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兼職員工薪金稅的計算方法
月收入不超過4000元,扣除800元費用:應納稅額=(收入-800)×20%。月收入超過4000元,扣除20%的費用:應納稅額=收入×(1-20%)×20%。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的規定,納稅人從兩個單位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兩個扣繳義務人應根據稅法規定分別計算扣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個人應當在次月15日內,將當月兩地工資薪金所得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選擇到其中壹方就業、受雇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納稅。
二、兼職人員申報納稅的公司會計處理
1.工資計提:借記: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開發費用等。,貸:應付職工工資。
2.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借:應付職工工資,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3.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貸:銀行存款。
3.如何核算兼職員工未發工資?
非全日制工人的工資壹般計入管理費用進行核算,視同正式工人處理:
借:管理費用(生產費用、制造費用等。)-人工成本,
貸款:應付職工。
借方:應付職工款項。
貸款:現金。
超過免征額的部分應計個人所得稅;自2008年起不再計提福利費,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但總額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