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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電信詐騙的類型及對策。

電信詐騙的類型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電話欠費。不法分子冒充電信部門工作人員、警察給受害人打電話,告知其身份信息已被冒用,綁定欠費電話和銀行賬戶,涉嫌洗錢,受害人可能被判刑;

2、刷卡消費。不法分子發短信提醒手機用戶,其銀行卡剛在某地被刷過,並提供查詢號碼;

3.通知退款。不法分子冒充稅務局、郵局、銀行等部門的工作人員,謊稱要退稅、多繳;

4.假中獎。不法分子以公司慶典或新品推廣抽獎為由,告知受害人自己中了大獎,要繳納所得稅、手續費、公證費等費用才能中獎;

5.低價購物。不法分子向受害者發送賣二手車等虛假信息,只能通過預付定金、寄售等費用進壹步處理;

6.匯款應急。不法分子通過網上聊天、電話交友、交友等方式掌握被害人家屬信息後,誘騙被害人關機。關機期間,對方以醫生或警察的名義給被害人家屬打電話,謊稱被害人生病或車禍住院正在搶救,或謊稱被害人被綁架,要求匯款至指定賬戶緊急救援,實施詐騙。

電信詐騙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移動電話、固定電話、互聯網等通信工具,以遠程、非接觸的方式,以虛構事實的方式,引誘被害人進行匯款或者向指定賬戶轉賬,從而騙取他人財物的壹種犯罪行為。

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三人實施欺詐,致使壹方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另壹方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壹方或者第三人脅迫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被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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