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證業務範圍包括財務鑒證、稅務鑒證、財務鑒證、法律鑒證等多個方面。
財務鑒證:
財務鑒證是對企業、組織或個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進行核算和審核,以評估財務風險和制定相關經營決策的過程。壹般包括對賬目準確性和完整性、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和可信度、財務數據的合規性和合法性等方面進行審查和鑒定。
並形成相應的會計報告和鑒證意見。進行會計鑒證主要可以保障企業的財務安全,確保企業遵守法律法規,為出具證明資料提供保障,以及更好地服務企業經營決策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稅務鑒證:
是指在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稅務師事務所及註冊稅務師依委托,對鑒證材料實施必要的鑒證程序,並出具鑒證報告,證明委托鑒證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行為和過程。
稅務師鑒證業務範圍包括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鑒證;企業稅前彌補虧損和資產損失鑒證;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預約定價鑒證。
鑒證的用法:
1、會計鑒證
鑒證是指註冊會計師鑒證,以增強除責任方之外的預期使用者對鑒證對象信息信任程度的業務。鑒證包括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業務、歷史財務信息審閱業務和其他鑒證業務。
註冊會計師執行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業務、歷史財務信息審閱業務和其他鑒證業務時,應當遵守本準則以及依據本準則制定的審計準則、審閱準則和其他鑒證業務準則。
2、合同鑒證
鑒證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查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壹種監督管理制度。合同鑒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辦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鑒證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鑒證手續。
合同鑒證可以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當事人,還可以到登記機關所在地辦理鑒證。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