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必報資料包括: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
3.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4.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清單。
二、申報具體流程:
1.抄報稅:納稅人在征期內登陸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稅控設備”)抄稅,並通過網上抄報或辦稅廳抄報,向稅務機關上傳上月開票數據。
2.納稅申報:小規模納稅人通過CA證書或網上辦稅賬號登陸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網上辦稅廳進行網上申報,網上申報成功並通過稅銀聯網實時扣繳稅款;也可到稅務機關辦理申報納稅。
3.清卡(反寫):申報成功後,納稅人返回開票系統對稅控設備進行清零解鎖。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 第五條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