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30歲,沁水縣段市鎮秦莊村人。1997從晉城體校畢業後,被分配到沁水縣公安局工作。先後在刑警隊、派出所工作,現為沁水縣公安局鄭莊派出所民警。
這位同誌當警察已經十多年了。他壹直嚴格要求自己,團結同誌。破獲刑事案件1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0余名,參與我縣偵破?6.1?投毒殺人,?2.28?縱火案、長畈煤礦54萬巨額現金被盜案、煙草公司特大香煙被盜案等壹系列重案,多次為全縣民生做出巨大貢獻。無論是在工作中還是在休息時,他都履行了壹名人民警察的光榮職責,多次在下班時間去案發現場,在回家的路上抓捕罪犯,得到了上級的表揚,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贊譽。
2005年10月26日淩晨11時許,她正在家中休息,突然在睡夢中接到明水村村支書報警稱,她放在家裏給全村人買煤過冬的10000余元現金及部分物品被4名犯罪嫌疑人持刀搶走。接到情況後,他沒有考慮到自己不值班,而是考慮到村裏的人冬天取暖,考慮到人民的生命財產。以後他得穿上襪子,開車往逃跑的方向追罪犯。經過10多分鐘的快速追擊,在距縣城10公裏的國華村發現兩名騎摩托車逃跑的犯罪嫌疑人。他們壹點也不關心他們的汽車。在泥濘顛簸的道路上,兩個嫌疑人被逼進了泥潭,他們跳進了泥水裏,他們被捕了。根據兩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半小時後刑偵民警在縣城將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案件很快告破,被搶贓款全部追回。明水村的人謝他的時候,他婉言謝絕了。
2006年夏天的壹個中午,他開車經過沁水佛閣嘴電站時,看到有群眾圍觀,於是停車查看,發現壹名騎摩托車的群眾不慎從電站頂上落水。周圍的人只是看著,沒有人下水救人。他什麽也沒說,沒脫衣服就跳進了水裏。由於水流湍急,河水又深,他幾次嗆水後不得不返回岸邊,但還是第二次讓圍觀群眾找繩子。
2007年7月29日,我縣普降暴雨,河水暴漲。中國石油天津盛源第三鉆井隊公司的22名鉆井工人和1名東大村民被困在鄭莊鎮東大村的河道中。接到求助後,他提前趕到現場,向領導做了詳細匯報。市縣領導和消防官兵趕到後,他第壹個拉著繩子過河30多米到對岸。
2007年6月65438+10月65438+5月晚上,縣局收到。110?批示稱,端氏沁水路段發生壹起殺害出租車司機、盜竊出租車的惡性案件。嫌疑人逃至轄區張峰水庫,要求快速追捕。他立即帶領研究所的警察追捕罪犯。途中,他接到命令,罪犯已向安澤縣方向逃跑。為了堵截我們縣的犯罪分子,他開車渡過了沁河。但由於河水較深,汽車不慎在河中熄火,但為了抓住罪犯,他忍痛棄車,救出了對岸的乘客。他不顧濕透的衣服和刺骨的寒風,踏上了抓捕罪犯的道路。終於在步行十幾公裏後,抓獲了壹名當晚搶劫出租車的罪犯,為案件的快速破獲贏得了戰機。
這樣的案件數不勝數,因為他在警察生涯中經歷了太多這樣的案件。他總是在人民最需要的時候出現,總是在人民最困難的時候伸出援手,總是在社會和人民利益受到侵害和威脅的關鍵時刻挺身而出,維護了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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