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稅(現為增值稅)
營業稅的稅額是營業額的3%。計算公式為:營業稅=營業額×3%。
其中,營業額是指建築、安裝、修理、裝飾等工程作業所收到的全部收入,也包括建築、修理、裝飾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其他材料、動力的價格。安裝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時,也包括安裝設備價格。但建築業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營業額不包括支付給分包人或轉包人的價款。
建築業“營改增”後,稅率由營業稅的3%改為增值稅的11%。
(2)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納稅額=應納營業稅×適用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按營業稅的7%征收;位於縣城或鄉鎮的,
營業稅的5%;位於農村的,按1%征收營業稅。
(3)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是營業稅的3%。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營業稅×3%。
(D)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是營業稅的2%。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營業稅×2%。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綜合納稅系數為3.48%。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或鎮的,綜合納稅系數為3.41%。
3.納稅人所在地在農村的,綜合納稅系數為3.28%。
法律依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構成的通知
(3)施工機具使用費:指施工作業中發生的施工機具使用費或租賃費。
1.施工機械使用費:以施工機械臺班消耗量乘以施工機械臺班單價表示。施工機械臺班單價由以下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指工程機械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恢復原值的費用。
(2)大修理費用:指施工機械按照規定的大修理間隔進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定期修理費用:指施工機械除大修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排除故障的費用。包括為保證機械正常運轉而隨機提供的更換設備和工具及附件的攤銷和維護費用,機械運轉時日常維護所需的潤滑和擦拭的材料費用,機械停滯時的維護和保養費用。
(4)拆除費用和場外運費:拆除費用是指施工機械(大型機械除外)在現場安裝和拆除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試運行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的折舊、架設和拆除費用;場外運費是指施工機械從停放地運輸到施工現場或從壹個施工現場運輸到另壹個施工現場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和架線費用。
(5)人工費:指船上駕駛員(消防員)和其他操作人員的人工費。
(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作業過程中消耗的各種燃料、水、電。
(7)稅費:指按照國家規定施工機械應繳納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和年檢費。
2.儀器使用費:指工程建設所需儀器儀表的攤銷和維護費用。
(4)企業管理費:指建築安裝企業為組織建築生產、經營和管理所需的費用。內容包括:
1.管理人員工資:指小時工資、獎金、津貼、加班費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辦公費用:指文具、紙張、賬目、印刷、郵電、書報、辦公軟件、現場監控、會議、水電、開水、集體取暖降溫(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降溫)等費用。
3.差旅費:指差旅費、住宿補貼、當地交通費和誤餐補貼、探親費、勞務招聘費、員工壹次性退休退職費、工傷職工醫療費、場地轉移費、管理部門用車燃料費等費用。
4.固定資產使用費:指管理和檢測部門及所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於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維護或租賃費用。
5.工具器具使用費:指工具、器具、家具、車輛、檢驗、試驗、測繪、消防器具等的購置、維護和攤銷費。,不屬於企業在建造、生產和經營中使用的固定資產。
6.勞保及職工福利費:指企業支付的遣散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經費、集體福利費、夏季防暑降溫費、冬季取暖補貼、通勤補貼等。
7.勞動保護費:是企業按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溫飲料、在有害健康的環境下施工的保健費用等。
8.檢驗試驗費:指建築施工企業按照有關標準對建築物、材料、構配件和建築裝置進行壹般鑒定和檢驗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建試驗室進行試驗所消耗的材料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構件的破壞性試驗和其他專項檢驗試驗費,以及建設單位委托試驗費。檢測費用由建設單位在其他工程建設費用中列支。但施工企業提供的有合格證的材料不合格的,檢驗費由施工企業支付。
9.工會經費:指企業按照《工會法》規定的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計提的工會經費。
10.職工教育經費:指企業為職工提供專業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職工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定以及根據需要對職工進行各類文化教育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計提。
11.財產保險費:指用於施工管理的財產和車輛的保險費。
12.財務費用:指企業為建設生產籌集資金或提供預付款擔保、履約擔保、員工工資支付擔保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13.稅: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14.其他:包括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招標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審計費、咨詢費、保險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