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公告》(財政部海關總署公告2019號)第七條規定,自2065438年4月1日至2065438年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
生產生活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簡稱四項服務)銷售額占總銷售額50%以上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房地產註釋》(財稅[2065 438+06]36號)執行。
根據39號公告,2065438年4月至2065438年3月(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經營期計算)31、2019年3月前成立的納稅人銷售額符合上述要求。2019年4月19日之後成立的納稅人,自成立之日起三個月的銷售額符合相關規定的,自登記為壹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扣除政策。納稅人自成立以來未取得銷售收入的,從其首次取得銷售收入後連續三個月的銷售情況判斷。39號公告規定“納稅人可計提而未計提的可抵扣稅款,在確定適用抵扣稅款政策的當期可以壹並計提。”納稅人確定適用減免稅政策後,當年不作調整,次年是否適用根據上年銷售額計算確定。
只要公司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適用抵扣政策。
加扣和減扣有什麽區別?
1,不同的基本概念
應計扣除是壹種稅收優惠計算方法,用於抵扣部分服務業應繳納的增值稅。應計扣除是在實際發生額的基礎上,加上壹定的比例,計算出應納稅額的壹種計算方法。
2、計算方法不同
對於增值稅預提扣除政策的應用,企業需要按照壹定的公式來確定預提扣除。具體公式為:當期計提和抵扣=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或15%;本期免賠額加免賠額=上期余額+本期免賠額-本期免賠額加免賠額。附加扣除政策的計算方法不同。以R&D費用的附加扣除為例。R&D費用附加扣除=當期實際R&D費用×75%。需要註意的是,按現行增值稅規定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不能加計扣除。
3.不同的適用條件
適用加計扣除政策的納稅人應為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的納稅人,且提供上述四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應占總銷售額的50%以上。在適用加計扣除政策時,還應滿足壹定的條件。以R&D費用加計扣除為例,屬於七大禁止行業的企業不得適用該政策。而且,企業要遵循會計的相關規定。
論企業所得稅的“附加扣除”
根據財政部國稅發[2009]70號文件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的,在實際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扣除。
例如:
2018年某企業應付殘疾職工工資50000元,年終獎10000元,繳納五險壹金單位15000元。最終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減少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50000+10000 = 60000元。
按照25%的稅率,相當於少繳稅1.5萬元。
溫馨提示:殘疾職工工資是指企業實際支付的工資薪金之和,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獎金、補貼、津貼等,但不包括職工福利基金、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五險壹金的個人繳費也包含在內~
淺談企業所得稅R&D費用的“附加扣除”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司發[2018]99號文件規定,企業在R&D活動中實際發生的R&D費用,不形成無形資產且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實際扣除的基礎上,從2018 1至2020 12 365438。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上述期間進行稅前攤銷。
建築公司是否適用增值稅抵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