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參保單位可從網址進入登陸頁面,輸入ukey和密碼即可登陸;
2、進入打印功能菜單,依次點擊“社會保險”、“報表打印”、“電子票據查詢打印”按鈕;
3、開始打印票據,點擊下圖紅框中的按鈕選擇繳費年度,並點擊頁面上的“查詢”按鈕,系統將列出所有可以打印的發票信息;
4、確定需要打印的單據,直接點擊列表右邊的“打印”按鈕,參保單位可根據繳費票據號碼、單據號或者到賬時間選擇需要打印的發票後,點擊右邊的“打印”按鈕,進入打印預覽界面;
5、確認預覽的發票信息,核對正確後可點擊“下載”或“打印”按鈕。
電子票據的核心思想就是將實物票據電子化,電子的票據可以如同實物票據壹樣進行轉讓、貼現、質押、托收等行為。傳統票據業務中的各項票據業務的流程均沒有改變,只是每壹個環節的都加載了電子化處理手段,使業務操作的手段和對象發生了根本的改變。
企業電子票據的業務流程中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類型的業務操作:
1、企業申請開辦電子票據業務;
2、企業網上申請、簽發電子票據;
3、企業電子票據背書轉讓;
4、企業網上申請電子票據貼現;
5、托收電子票據,出票行兌付;
6、追索、清償。
電子票據銀行方業務:
1、轉貼現(買斷式與回購式);
2、再貼現(買斷式與回購式)。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和國票據法》
第四條 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並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簽章,並出示票據。其他票據債務人在票據上簽章的,按照票據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本法所稱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本法所稱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第五條 票據當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據上簽章,並應當在票據上表明其代理關系。沒有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在票據上簽章的,應當由簽章人承擔票據責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的,應當就其超越權限的部分承擔票據責任。第六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票據上簽章的,其簽章無效,但是不影響其他簽章的效力。第七條 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在票據上的簽名,應當為該當事人的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