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調整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等14個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補貼標準:
1、繳費300元補貼40元;
2、繳費400元補貼50元;
3、繳費500元補貼60元;
4、對於選擇6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每提高壹個繳費檔次,政府補貼在60元基礎上分別增加5元(即繳費600元補貼65元、繳費700元補貼70元,依此類推,繳費2000元補貼95元,繳費3000元補貼100元);
5、對於繳費4000元的補貼150元;
6、繳費5000元的補貼190元;
7、繳費6000元的補貼230元。
同時,各地可根據本地財力等因素,自行提高繳費補貼標準,所需資金由地方負擔。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征收數據。
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壹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城鄉居保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簡稱。
醫療保險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壹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壹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後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壹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醫療保險通過征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壹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醫保報銷所需資料如下:
1、本人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三級或二級醫院的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4、財政、稅務統壹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定點藥店,稅務商品銷售統壹發票及電腦打印清單原件;
7、如代辦則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綜上所述,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於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出了壹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系,有利於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