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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款有發票嗎?

1.交通罰款有發票嗎?

1.交通罰款沒有發票。交交通違章罰款沒有發票,只有行政收據。交通警察依法當場收繳罰款的,應當出具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壹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在收到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當事人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沒有異議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罰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開具;不出具財政部門統壹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壹百零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壹)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處以罰款數額3%的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壹百壹十條

履行職責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處以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行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24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二、發票的作用是什麽?

1.發票是記錄經營活動的原始憑證。因為發票上註明的經濟項目比較齊全,既有填制單位的蓋章,也有經辦人的簽字,還有監制、字軌號、發票代碼等。,具有法律證明效力;

2.發票是加強財務核算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發票是記賬的原始憑證,正確填制發票是正確記賬的基礎;

3.發票是稅務檢查的重要依據。發票壹經開具,票面上寫明了應稅對象的名稱、數量、金額,為稅基提供了原始可靠的依據;發票還提供了計算應稅收入和應稅財產的必要信息;

4.發票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工具。發票具有證明的功能,在壹定條件下具有合同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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