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請律師參與交通事故調解收費
收費標準為1500~2000元,律師參與交通事故調解次數壹般以2次為限。
2、聘請律師參與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訴訟
律師代理原告方:收費標準為訴訟標的(指要求被告賠償的金額)5%~8%,壹般最低不少於3000元。
律師代理被告方:收費標準為訴訟標的(指原告要求賠償的金額)3%~5%,壹般最低不少於2000元。
二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後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2、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後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3、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壹)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二)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三)出示證據。
(四)宣讀鑒定結論。
(五)宣讀勘驗筆錄。
(六)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七)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4)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後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後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