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財務規劃的利益分配。
就期間分攤而言,在分攤基準日理財計劃份額凈值大於面值的情況下,理財計劃管理人可以進行不定期分攤,分攤方式為現金分攤。財務計劃管理人將根據財務計劃的投資收益決定分配基準日、當期分配比例和金額,並在股權登記日前兩個工作日以本《產品說明書》《信息披露》約定的方式向投資者披露。關於終止分配,在財務計劃終止日,如果財務計劃下的資產全部變現,管理人將扣除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投資管理費、托管費等。)在財務計劃終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財務計劃承擔,然後將應付給投資者的資金(如有,下同)轉入投資者指定的賬戶。在理財計劃終止日,如果因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原因導致理財計劃項下投資的標的資產全部無法變現,管理人將扣除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投資管理費、托管費等。
二、稅款
參與財務計劃運作的所有納稅人均應按照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履行納稅義務。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要求外,投資者應納稅款由投資者承擔,產品經理不承擔代扣代繳義務。如果財務計劃在資產管理、運營和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收入,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需繳納增值稅(含增值稅附加稅,下同)和/或其患者稅,即使產品經理被稅務機關認定為納稅人,該增值稅和/或其患者稅仍屬於財務計劃應承擔的財務計劃稅,應由產品經理申報繳納
綜上所述,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這是很多投資者都明白的壹個道理,但是銀行理財產品按照道理來說應該是比較安全的,但是為什麽有的人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