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升壹級調研員,應擔任縣級正職或二級調研員3年以上。調研員是非領導崗位,主要是輔助調研員。調研員、副調研員只在市(地)級以上國家行政機關設置,調研員任職資格應擔任副處級職務4年以上。副調研員主要職責如下:1。當好主任研究員的助手,協助主任研究員全面管理研究工作。2、負責與上級部門和本區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組織本部門的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掌握工作進展,加強監督。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27級,研究人員屬於12到15級。公務員的級別分為15。根據國務院總理1,研究人員屬於7至10。
法律依據
第十八條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壹)晉升壹級巡視員,應當是局級副職或者二級巡視員4年以上;
(二)晉升二級巡視員的,應當擔任壹級研究員4年以上;
(三)晉升壹級研究員,須擔任縣級首席或二級研究員3年以上;
(四)晉升為二級研究員的,應當擔任三級研究員2年以上;
(五)晉升三級調研員,須擔任縣級副職或四級調研員2年以上;
(六)晉升四級研究員,須擔任壹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七)晉升壹級主任科員的,應當擔任鄉級主任科員或者二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八)晉升為二級主任科員的,應當擔任三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九)晉升三級主任科員,應當擔任鄉級副職或者四級主任科員2年以上;
(十)晉升四級主任科員的,應當擔任壹級科員2年以上;
(十壹)晉升壹級文員,應當擔任二級文員2年以上。